同業公會自有房地不能免繳房地產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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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7464
颗粒名称: 同業公會自有房地不能免繳房地產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9月6日当代日报登载了讀者來信咨詢關於同業公會自有房地不能免繳房地產稅的問題。
关键词: 城市 房地產 稅務

内容

編者同志:
   茲有稅務疑問一則,請予解答:政務院發佈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一項規定:軍政機關及人民團體自有自用之房屋免納房地產稅,緣本業同業公會辦公房屋,係三月間由本業各會員樂助購置,係本業公會自有之房屋,是否可依照第四條一項之規定免納房地產稅?
   衢縣城區百貨業公會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㈠今年八月十一日政務院命令發佈「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中所稱「人民團體」的範圍,經中央內務部解釋:「人民團體係指政府許可,並給以經費補助之有革命性、進步性、並對民主建設事業有利帶有政治性質的人民團體而言,如各級人民代表會、中國新民主主義靑年團、中蘇友好協會、工會、農會、婦女聯合會、民主靑年聯合會以及參加政治協商會議之各民主黨派均屬之,其他同業公會、工商聯合會等係屬各種自治性質或經濟性質之團體,不應包括在上述範圍之內。」
   ㈡同業公會係自治性質之團體,不是人民團體,因此其自有之辦公房地,依法仍應照納房地產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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