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平公審反革命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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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6334
颗粒名称: 臨平公審反革命犯
并列题名: 四名罪大惡極當場槍决其餘九名判徒刑或管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8月19日上午,杭縣人民政府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確保人民勝利果實,在臨平人民大操場公審反革命犯顧介民、袁正琪、仲松年、高大富、何盛泉等十三名。
关键词: 臨平 公審 反革命犯

内容

(本報臨平訊)杭縣人民政府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確保人民勝利果實,於十九日上午在臨平人民大操場公審反革命犯顧介民、袁正琪、仲松年、高大富、何盛泉等十三名。除顧介民等四犯罪大惡極,判處死刑,執行槍决外。何盛泉等九犯亦分別判處徒刑。計:何盛泉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李如璋處有期徒刑五年。黃瑞根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財產一部。鄒斌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王彩林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胡友喬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財產一部。劉曉東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張湧炎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夏子桐交羣衆管制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顧介民、袁正琪、仲松年、高大富四犯反革命罪行如下:
   ㈠反革命犯顧介民,江蘇吳縣人,國民黨員、軍統特務,曾任匪浙保別動隊區隊長、匪浙江情報總站總務科長、匪五十軍諜報隊長等職多年,一貫從事反革命活動,曾先後逮捕中共黨員及革命同志四十餘人,生死不明。一九四四年該犯任匪五十軍諜報隊長時,親率四個諜報組在皖南、贛北專事收集我新四軍軍情。其他如逮捕淳安威坪鄉農民十餘人,打傷一人及無故槍殺少女一人,貪汚、敲詐、勒索民財等不計其數。五〇年八月本縣辦理反動黨團登記,該犯不但不坦白,竟包庇軍統特務份子多人,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
   ㈡反革命犯袁正琪(又名毛銀),臨平人,地主成份,靑幫頭子,曾充僞鎭長等職二十三年,一貫依仗惡势力,敲詐勒索,殺害人命,橫行霸道,無惡不作。一九三八年日僞時,誣指店員沈民父子及鍾文慶、張獻臣、周寳慶、潘才林等七人爲偸竊罪名,被日寇殺害,解放後勾結土匪朱小昌(已伏法)等,散佈謠言,破壞我人民政府,在塘棲管訓時,隱瞞罪惡,企圖國民黨回來,繼續欺壓人民,破壞革命活動。
   (三)土匪犯仲松年,一貫爲匪,敲詐勒索,欺壓人民,强姦婦女,無所不用其極。解放後,不但不知悔悟,又加入匪蘇浙皖靑年救國軍,爲首組織武裝土匪,在德淸進行反動宣傳,搶刼敲詐,刺探我軍情報,破壞革命。在管訓時匿槍不繳,企圖繼續與人民爲敵,進行反革命活動。
   ㈣漢奸、反革命犯高大富,歷充日寇情報組長等職。率領日寇「掃蕩」,槍殺人民,姦淫婦女,搶刼民財,無惡不作。
   以上四犯罪行經調查證據確鑿,並經供認不諱。如此殺害人民,敲詐勒索,姦淫婦女,破壞革命,罪惡滔天,血債累累,一貫與人民爲敵的反革命份子,實屬怙惡不悛,無改造餘地,按照懲治反革命條例規定處以死刑,並呈請省人民政府批准,經羣衆訴苦與宣佈罪狀後,驗明正身,綁赴西洋橋執行槍决。全鎭人民無不拍手稱快。(俠夫、紹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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