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軍政委會發佈關於水產工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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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5935
颗粒名称: 華東軍政委會發佈關於水產工作指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8月14日,華東軍政委員會發佈關於水產工作的指示。
关键词: 關於 水產工作 指示

内容

(華東新聞局訊)華東軍政委員會八月十四日發佈關於水產工作的指示,全文如下:
   華東海岸極長,漁場廣闊,魚產甚豐;海塗及淡水水面數千萬畝,極有養殖的前途。水產事業的恢復與發展,不僅關係着本區千百萬人民的生活利益,而且對國家的財政經濟建設以及海防工作均有直接關係。
   解放以來,經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與工作同志的努力,全區漁船大部恢復,漁獲量不斷增加,這對改善漁民生活,團結漁民保衛海防,是有很大成績和作用的。
   爲了進一步開展水產工作,繼續發展水產經濟,特作如下指示:
   一、凡漁業地區或以漁業爲主的地區,人民政府必須以水產工作爲中心任務,應依本委會東漁字第三三〇三號通令,充實水產行政機構,加强領導,爭取時間,做好水產賢源調查、以便正確地佈置工作。
   二、沿海各省(區)、縣、市人民政府及駐軍應積極清剿海匪,團結廣大漁民,提倡勞武結合,捍衛我國漁區主權,保護海洋生產安全。
   三、增船增網是恢復和發展漁業的基礎。各地須有計劃地去組織這一工作,爭取於一九五二年內完全恢復到戰前水準。同時應迅速恢復公、私水產加工業,着手發展水產工業建設,開展運銷,保證合理的魚價和正當經營的利潤;幷注意改造舊魚行逐漸幫助其轉業,廢除封建性的剝削。
   四、沿海各縣(市)人民政府應貫澈禁漁區法令,實行漁業權登記,以建立幷穩定漁場的生產秩序。對漁場海塗的利用要達到合理,淸除各種糾紛。依據土地改革法,確定淡水水面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幷建立淡水養魚的獎勵保護制度。
   五、為了鞏固海防,組織生產,應依據試行經驗,建立漁民協會組織。各級合作機關應加强漁業合作社的領導。
   六、各漁區可依據當地必要與可能的條件,逐步建立漁港設備。海港燈塔及氣象站須進行必要的恢復和建設,以保漁民安全。
   七、水產資源必須進行有效的保護。凡投毒、爆炸、掘塘、開箔、偷魚等破壞生産的行為必須加以取締;網目不合規定的網具須限期廢除或變換,不許再製;稚魚、子參禁止採捕;重要的魚類產卵場須注意定期禁止捕魚,以資保護魚類的繁殖。
   以上各項,各地人民政府應即結合實際情况,加以研究切實執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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