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會同有關機關訂定代織布驗收延期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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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4502
颗粒名称: 工商局會同有關機關訂定代織布驗收延期處理辦法
并列题名: 代織廠須遵照合約如期交貨如逾期—日扣工繳百分之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8月,市工商局爲督導代織布廠遵守合約,全部做到如期交貨,特會同有關機關訂立了「代織布驗收延期處理辦法」。
关键词: 織布 驗收 延期

内容

(本報訊)中國花紗布公司浙江省公司爲大力扶助私營廠商生產,調劑市場棉布供求起見,自去年五月開始連續委託本市染織布廠代織布疋以來,各代織布廠大部都能做到按時交貨,但部份廠商不重視合約,强調客觀困難,屢此延誤交貨時日,如本年六月份代織的棉布,到目前為止,還有正昌永、天豐義、泰生雲布廠及阜記、集成二聯營廠、第九、二十三、二十六加工小組等還沒有交淸加工棉布,影響了國營公司有計劃的調配供銷。市工商局爲督導代織布廠遵守合約,全部做到如期交貨,特會同有關機關訂立了「代織布驗收延期處理辦法」,决定自本月份起實行,其辦法如下:
   (一)驗收棉布根據合約所訂定之規格爲標準,如有不符規格的布,在一碼及商標處各蓋「規格不符退貨」圖章退回。
   (二)交布須按照合約規定日期分期交淸,除人力不可抵抗或其他特殊事故發生,須延期交布時,須經花紗布公司同意,若逾期不能交淸,廠方應賠償誤期損失,照逾期正交部份布疋工繳每過一日扣百分之二計算,過期十五天以上另行處理。
   (三)退布不得重交,如驗出布係屬退布有意矇混者,分別情節輕重,予以如下處分:㈠當衆檢討;㈡登報悔過;㈢停止加工。
   (四)代織棉布如不能交淸者,不得向公司購買,如發現上述情况,報請工商局議處。(生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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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澍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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