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法紀,為保衞國家財產和國家機關的純潔而鬥爭!(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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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3790
颗粒名称: 嚴肅法紀,為保衞國家財產和國家機關的純潔而鬥爭!(摘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7月29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嚴肅法紀肅清政府人員中貪污舞弊的文章。
关键词: 政府 貪污 舞弊

内容

人民法律觀點,往往由本單位自行處理貪汚舞弊事件,很少把這類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樣就使得壞分子有隙可乘,以致貪污與盜竊國家財產的事件時有發生。
   爲了肅清政府人員中貪污舞弊等不法現象,純潔國家機關,我們首先必須堅决反對官僚主義作風,堅决依靠人民羣衆,重視調查研究,努力學習幷精通自己的業務,發揮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嚴肅對待違法亂紀的分子,根絕
   在我們的國家機關中,有少數營私舞弊的壞分子混進來,這是决不能容忍的,是必須加以揭發與淸除的。
   壞分子之所以能够混入政府機關,幷進行非法活動,顯然是由於我們的某些政府機關,還保持着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他們在進行基本建設,訂購物資,包修—程等工作中,事前旣不進行縝密的調查研究,了解情况,在進行過程中又無嚴格的制度和經常的監督,事後又不仔細檢查,以致奸商得以欺矇詐騙,偸工減料,經手人員亦往往從中舞弊。這種情况,如果不提起各級政府機關的幹部加以嚴肅的注視,那末,我們人民國家的財產和建設事業,必將蒙受嚴重的損害。
   我們有許多幹部,由農村進入城市以後,遇到了許多生疏的事情。但是,我們業務部門的某些幹部却不肯虛心鑽研,以提高業務水平,有的反而不懂裝懂,盲目自大,不走羣眾路線,不向羣眾學習,以致被奸商鑽了空子,受了矇蔽和欺騙,自己還一無所知。這難道還不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嗎?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有一些負責幹部,對於貪汚分子姑息放縱,對於犯法的技術人員也盲目地加以庇護;甚至以爲對於違法的工商業者的處分會妨害私人資本。因此,他們對於貪汚舞弊分子從輕處理者居多,認眞嚴辦者極少。還有某些領導幹部缺乏嚴肅的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貪污舞弊等不法現象。
   其次,全國工商業者必須在公私兩利政策之下,自覺地嚴格遵守各級人民政府的法令,愛護祖國財產,消滅舊社會假公濟私損人利己的惡劣作風。少數奸商,現在依然投機取巧,明騙暗竊,損害國家財產。對於這種非法行爲,人民絕不能予以寬容,人民政府必須加以嚴辦。人民政府所保護的是正當的奉公守法的工商業者,而絕不是那些害國殃民的少數敗類;正當工商業者應自覺地協助政府,檢舉這些害羣之馬,以維護工商界的信譽,使正常的工商業能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最後,我們希望各級政府、各人民團體以及全國人民,要一致起來,嚴肅法紀,保護國家財產,經常注意與貪汚舞弊的不法分子作堅决鬥爭。在人民羣眾中應加强愛護國家□產的敎育,使每一個中國人民都認識到愛護祖國財產是人民應該自覺遵守的道德;而貪汚舞弊則是極端可恥的反人民反革命的行為。因此,人人都應該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檢舉貪汚枉法之徒。人民的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過去檢舉與審判貪污案件,已經有了顯著的成績,但還沒有更主動地更有計劃地進行這一鬥爭,在量刑標準上也還有失之過輕的現象。列寧對於處理貪污不法案件問題上曾經指出過:「不把受賄者鎗斃,而給了這樣開玩笑似的軟弱而輕微的判决,這對於共產黨人及革命者乃是可恥的行爲。」列寧對待盜竊國家財產的不法分子的這種嚴正態度,我們應該學習。只有澈底肅淸了貪污舞弊現象,我們才能保證國家的一切建設工作順利地進行,才能保證人民的財富不受損失。(新華社北京二十七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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