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出售自產鷄蛋可免征工商業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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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3670
颗粒名称: 農民出售自產鷄蛋可免征工商業稅
其他题名: 農閒時作商販仍應納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7月27日当代报登载浙江省稅務局对蘭谿裕農蛋業合營處与朱松溪来信的答复。
关键词: 省稅務局 来信 答复

内容

蘭谿裕農蛋業合營處:
   你所提的問題,經轉請省稅務局解答如下:
   「一、農民赴城市出售其自產鷄鴨蛋,不論數量多少,一律免征工商業稅,惟須取具鄉以上人民政府發給之農漁獵牧戶自產自銷證明書,以免與商販混淆。現在農村鄉政府均已普遍建立,農民請領證明書,一般不致發生困難。
   二、農村副業係指養鷄養鴨養蜂養豬養魚養蠶等而言,農民在農閒時作商販經營,不得視同農村副業,請求免稅。
   三、座商向商販收購貨物(農民兼營商販者亦同)不論數額多寡,均應向行商取得經當地稅局查驗蓋印之發票,如收購貨物金額在十萬元以上,應負責督促該商販向稅局繳清稅款(核准之代征戶則應負責代扣稅款)收購貨物在十萬元以下,除向商販取得正式發票外,免予扣繳臨時商業稅。」朱松溪君:
   關於專營或兼營的冷食商號代征代交特種消費行為稅的問題,經轉市稅局處理,該局最近檢查中城區登記代征戶已有六十一戶,內炒貨業二十九戶,糖菓業十六戶,水菓紹酒業各二戶,攤販一戶。上城區登記代征戶已有五〇戶,下城區已有三十戶。代征稅款除中城區已,相當成績外,其他兩區征起極少,你所提的意見,值得注意,更希望提供具體情况,以便檢查糾正。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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