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訴訟權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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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1600
颗粒名称: 保障人民訴訟權利
并列题名: 省府通知各級人民政府暫不征收民事訴訟費用
分类号: G210
摘要: 省府通知各級人民政府暫不征收民事訴訟費用,保障人民訴訟權利。
关键词: 省府通知 暫不征民事訴訟費 保障訴訟權利

内容

(浙江省新聞處訊)爲了保障勞動人民的訴訟權利,省人民政府頃决定全省一律暫不徵收民事訴訟費用,並已通知各級人民政府執行。至狀紙成本費、證人和鑑定人的費用及民事履勘的旅費等,目前人民法院尚不能負担,仍須由訴訟人繳納,關於徵收民事訴訟費用問題,中央人民政府迄無統一規定,本省各級人民法院,過去也各不一致。但事實證明:征收訴訟費用,是會影響人民的訴訟權利的,凡不征收訴訟費用的地區,都受到人民的普遍讚揚。土地改革後,廣大農村剛開始發展生產,人民的經濟生活,尚未普遍提高,因此省人民政府的這一措施,是完全符合於人民羣眾的政治、經濟要求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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