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國家及私人財產各業應速清理公股公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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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31309
颗粒名称: 保護國家及私人財產各業應速清理公股公產
并列题名: 工商聯通知各業組清理小組結合重估財產工作進行清理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7月,杭州市颁布淸理企業中的公股公產是端正公私關係,保護國家及私人財產的必要措施。
关键词: 私人财产 公产 清理工作

内容

(本報訊)淸理企業中的公股公產是端正公私關係,保護國家及私人財產的必要措施。淸理範圍包括:㈠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國家經濟機關、金融機關等在企業中的股份及財產;㈡前敵國政府及其僑民在企業中的股份及財產;㈢業經依法沒收的戰犯、漢奸、官僚資本家等在企業中的股份及財產;㈣以及其他依法應予沒收歸公的如反革命份子等的股份及財產。杭市工商聯為協助人民政府順利展開清理工作,已分別通知各行各業應尅速成立『××業同業公(籌)會淸理小組』,就主副委、執監委或籌委與小組長中推選五人至十五人,並互推一人為組長,共同負責進行動員、調查、申報等工作;直屬會員亦應成立小組,依照規定,迅速辦理。小組名單產生後,應報該會備查。該會通知中着重指出:清理公股公產工作,應結合重估財產同時進行。在清理工作過程中,小組人員必須切實負責,翔實調查,無論原來的或新發現的,均應迅行登記,發動會員老實申報,除向該會報告外,並應該向杭州市公私合營企業公股淸理小組(在本市中山中路交通銀行內)自動報告該企業公股公產的情况,該企業的負責人如隱匿不報,依法處罰。通知中最後說明:淸理企業中的公股公產是一件很繁重的工作,人民政府對於合法的私股私產是絕對保護的,應該發還的一定發還;但對於公家的財產,絕不容許私人侵佔或隱匿。希望各業公(籌)會、各直屬會員重視這一工作,依照辦法,積極進行公股公產的清理工作,使這一工作得以早日順利完成。(堯)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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