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錦先等盜賣軍用物資法院分別以處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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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9170
颗粒名称: 章錦先等盜賣軍用物資法院分別以處徒刑
并列题名: 章錦先、陳金海二主犯各判十五年並追繳全部貪污所得之公物、公款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五一年六月六日,章錦先等盜賣軍用物資,法院分別以處徒刑。
关键词: 章錦先等 盜賣軍用物資 法院處徒刑

内容

(本報訊)去年九月間杭市手工業聯合會前鞋子業工會幹部章錦先等共同貪污案,經市人民法院審訊終結,由本月六日判决,被告章錦先,利用職權,爲首共同挪用公款,侵佔盜賣軍用物資,處徒刑十五年,褫奪政治權十年;陳金海利用職權,主謀共同侵佔、盜賣軍用物資,幷勾結商人,索取回扣,處徒刑十五年,褫奪政治權十年;朱關明共同侵佔盜賣軍用物資,挪用公款,處徒刑七年;何漢臣挪用公款,侵佔軍用物資,處徒刑一年;袁寇根共同侵佔盜賣軍用物資,處徒刑四年。以上各犯貪污所得公物、公款及侵佔之公物,全部追繳歸公。韓紹海等各予訓誡。
   按章錦先等於去年九月間,向浙江軍區承包代製軍鞋六萬雙,材料由軍區供給,工資每雙人民幣五八七〇·四元,限定十月底完工。不料章等墮落腐化,不但不遵約如期完成,反串通紮鞋底老闆袁根寇共同侵佔,盜賣軍區所發材料,以質料甚劣的布片掉換軍區所發破布,貪污差額金三千三百餘萬元,另又向破布商索取回扣,盜賣臘綫、白細布、黃臘,並挪用公款,侵佔草綠帆布、脚踏車等,總數達五千餘萬元之鉅,瓜分揮霍,並以白細布、臘線、棉花等賄賂工人韓紹海、王寳泰、陳阿根、姚永泉、李德林等。市人民法院以該犯等所爲影響國防建設,使人民祖國財產遭受嚴重損失,爲嚴肅革命風紀,保護人民勝利果實,各予分別處刑。
   (錢家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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