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反革命分子家屬翁阿根處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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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8885
颗粒名称: 敲詐反革命分子家屬翁阿根處徒刑二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杭州市公安司法機關判處敲詐反革命分子家屬翁阿根處徒刑二年。
关键词: 翁阿根 敲詐 判决

内容

(本報訊)本市公安司法機關負責同志於上月二十一日曾就反革命罪犯財產的處理問題發表談話,嚴禁移動、轉讓,並指出:「如有少數歹徒冒用政府機關名義,向被逮捕罪犯的家屬施行敲詐勒索或意圖接收財物者,經查明後公安機關應予究辦。」但仍有少數不法分子,破壞政府法紀,業經政府拘獲,並由人民法院判處徒刑者有拱宸橋西直街九十四號翁阿根一名。
   翁阿根,原住拱宸橋,業裁縫,該區反革命份子王寶乾被捕後,曾僞造條子一張,上寫「小孩保重,照常營業」等字樣,前往王寳乾家對王妻金巧玲說:「我是做祕密工作的,昨天我到城裏,你丈夫有一條子託我帶來,不要給別人看。」說好,即以猥褻行為,企圖姦汚,當經金巧玲拒絕,未能得逞。後再以借貸爲名,向金詐取人民幣四千元。迨後又至反革命罪犯張根泉家,向張妻孫巧珍說:「你丈夫有否消息?」繼又僞稱:「我是做祕密工作的,我可以替你想法子。」並當場敲詐人民幣二萬元。同日下午又至張家,要求姦淫,孫巧珍不明政府政策,要求他設法釋放,遂被姦汚。此後,孫巧珍以其丈夫並無消息,而該犯又時去嚕囌,乃將被姦情形反映於居民委員,遂轉報本市公安局予以逮捕,並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業由市人民法院判處徒刑二年,並追繳人民幣二萬四千元返還原主,以儆效尤。
   (吳林楓)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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