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軍事法庭於西湖、江干、拱墅等區公審反革命罪犯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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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8283
颗粒名称: 杭軍事法庭於西湖、江干、拱墅等區公審反革命罪犯一批
其他题名: 首惡分子童和德等六名當場伏法,餘犯分處死刑緩期執行或有期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5月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臨時軍事法庭公審反革命罪犯,並根據罪惡輕重分別判處死刑、死刑緩期執行、十五年、五年、三年徒刑。
关键词: 軍事管制委員會 公審 反革命罪犯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臨時軍事法庭於五月廿九、三十、二十一日三天分別在西湖、江干、拱墅三區開庭,公審反革命罪犯童和德、陸錦珊、葛正漢、金六斤、朱福喜、戴阿成、楊子林、錢學興、陳連淸、華貫賢、汪茂成、陳程香、王桂和(女)、張楊氏(女)、徐文炳、王日法等十六名。並根據罪惡輕重分別判處死刑、死刑緩期執行、十五年、五年、三年徒刑。
   這批反革命罪犯中,如慣匪童和德、楊子林,曾在餘杭、杭縣、蕭山一帶搶刼勒索,犯案纍纍,解放後又抗拒登記,陰謀計劃反革命活動。漢奸惡霸陸錦珊,日僞時期投奔日寇,橫行不法,强征暴斂,勝利後强拉壯丁,强姦婦女丁强盛之妻及其他婦女多人,羣衆恨之入骨。特務惡霸葛正漢,曾充當日僞特務、國民黨情報組長、中隊長等職,解放後又參加「反共靑年救國軍」任中隊長。漢奸惡霸金六斤,曾充日寇探員,密探隊長,親手殺死傅連根及楊松德等三人,並經常逮捕人民、搶劫貨物,解放後復強姦有夫之婦徐桂香,該女因而羞憤致死。匪特惡霸朱福喜,是日寇焚燬梵邨全邨殺得鷄犬不留的主謀者,解放後並組織靑年參加土匪。流氓兵痞戴阿成,解放後亦參加「江南靑年反共救國軍」,解放前殺死黃福堂、逼死來水淸的姊姊。又如惡霸地主陳程香,依仗匪首張天喜惡勢力,聚賭抽頭、敲詐勒索,在一九四五年一年內,其田產驟增五十餘畝、房屋十二間,都是勒索得來。不法地主王桂和,是匪首張天喜之妻,平日腰佩手槍,與張匪共謀殺人搶刼,解放後又破壞秋征土改。惡霸地主張楊氏,是匪首張天喜之母,其欺壓農民、霸佔土地房屋已查明的苦主有張其福、魏有根、凌得華、魏有才、魏彩榮、魏乃雪等人,並與其媳王桂和共同破壞土改。罪犯華貫賢、汪茂成等都是特務份子,解放後復抗拒登記,造謠破壞。各區羣衆對他們都畏之如虎,恨之入骨。
   在江干區公審大會上,諸曁農民婦女烈屬俞永明特地趕到會場控訴葛匪正漢殺死她的丈夫——我金蕭支隊酈鐘祥同志——及砍碎屍身的經過,她號淘大哭的說:「毛主席來了………我要求人民政府將葛正漢依法處死。」雲棲鄉鄉長、翻身農民、全省農業勞模虞善根控訴朱匪福喜說:「我在他家裏做了十四年無代價的長工,老婆還被他姦污了。」全場羣眾一致憤怒要求人民政府要替受苦受難的同胞們報仇!
   各區臨時軍事法庭根據羣衆意見及罪惡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分別判處反革命罪犯童和德、陸錦珊、葛正漢、金六斤、朱福喜、陳連淸等六犯死刑,當場正法;罪犯戴阿成、楊子林、錢學興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罪犯陳程香判有期徒刑十五年;罪犯王桂和、張楊氏判有期徒刑五年;罪犯華貫賢、汪茂成、徐文炳各判有期徒刑三年;罪犯王日法判徒刑二年。到會羣眾一致熱烈鼓掌,認為人民政府確是執行該殺的殺、該關的關、該管制的管制的寬大與鎭壓相結合的政策,替人民搬了壓在頭上的石頭,苦主們的寃也伸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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