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一九五〇年海關工作總結和今後的方針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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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6759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一九五〇年海關工作總結和今後的方針任務
并列题名: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孔原署長在政務院第七十七次政務會議報告)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1年5月18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3月23日孔原署長在政務院第七十七次政務會議的報告。
关键词: 海关工作 对外贸易 帝国主义

内容

海關總署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成立,一年多以來,全國海關在中央領導和各地方政府指導下做了許多工作,工作的基本方向是根據共同綱領和中央人民政府總的方針政策,澈底改革帝國主義所長期統治的舊中國海關,建設獨立自主的爲人民服務的新中國海關;並適應全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形勢,迅速恢復全國規模的海關業務。茲將一九五〇年我國對外貿易情况、海關工作總結和今年工作的方針任務,報告如下:
   一、國外貿易戰線
   上的情况
   新中國的海關政策與對外貿易政策密切結合,海關的基本任務是貫澈「實行對外貿易管制」的方針,對各種貨物貨幣的輸入輸出執行實際的監管。
   一九五〇年我國對外貿易情况,開始了歷史性的巨大變化,其特點表現在:㈠對外貿易迅速恢復發展,進出口貨物總値,不僅比解放前許多年,有了很大增加,而且出現了七十三年來所未曾有過的第一次出超情况。在大量進口的情况下,全年進出口總値對比仍保有百分之九·三四的出超。㈡全年對外貿易不論進口出口,是一季比一季的向上增長,尤其進口方面,在美帝發動侵朝戰爭對我封鎖的下半年幾個月,有更大的增長。海關稅收完成了全年預計數字的百分之一七一·二四,其中進口關稅佔百分之九十。(三)非國民經濟所需的外國商品,尤其是奢侈品之類,已經停止進口。按照經濟建設和人民大眾的需要,全年進口物資主要爲生產原料、工業器材,共佔百分之七十八以上,這類物資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許多倍,比一九三二年也超過了很多(如工作母機超過九倍)。次要進口貨物爲國內生產不足的少量生活必需品。以往糧食長期佔進口的第一位(一九四一年到達百分之二十四·四三),而去年却有出口,躍居出口的第六位。(四)在促進城鄉內外交流、保護農民利益的原則下,實現了大量的出口,轉變了農業土副產品長期滯銷的局面。全年出口物資主要的多餘農業品(黃豆、花生、茶葉等),動物產品(猪鬃、羊毛、蛋品等),植物油類(桐油、花生油等),礦物品(煤、鎢、錫等),比一九四九年大大增加,一般都在八倍十倍,最高的到二三百倍。如米穀一九四九年出口二千八百公担,五〇年出口八十一萬公担,增加了二百九十一倍。㈤在以國營爲領導和私營對外貿易相結合,實行公私兼顧的政策下,全年進口國營佔百分之七十,私營佔百分之三十;出口國營佔百分之五十三,私營佔百分之四十七。由於全年進出口貿易總的增長形勢,因而不論國營私營都有顯著的發展,私營進出口貿易獲得了很大□利潤,尤其出口貿易,在政府鼓勵幫助下,有更大的發展。(六)我對蘇聯和新民主主義國家的貿易關係日益開展,進口貿易蘇聯已由一九三六年的第二十五位,一九四九年的第三位,列居首位。美英等資本主義國家由過去的首位,降到第二位第三位。通過中蘇貿易,我們換得了爲帝國主義國家所「封鎖」、「管制」、「禁止輸華」的大批工業設備、交通器材和農業機械,我以多餘的農業土副產品供給蘇聯,增進了中蘇兩國友誼和經濟上的密切關系,大大的有利於我國計民生,多年来資本主義□家控制我國對外貿易的情况已經開始根本轉變。
   從一九五〇年有關統計,可以看出我國在國際貿易戰線上的新情况與新趨勢。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後第一年,戰爭尚未結束,在帝國主義封鎖與國民黨反動統治所遺留下來的經濟危機、農村破產的情况下,我國對外貿易克服一切困難,獲得了驚人迅速偉大的成就。正如陳雲主任听指出:「國營貿易在確保了國內市場的領導權的同時,在國際貿易上,在與私人對外貿易結合之下,也取得了主動權。半殖民地性的對外貿易,已經改變爲保護貿易了。非中國國民所需要的外國商品,已停止進口,而國內多餘的農產品與農副產品,在保護農民的原則下實行了最大限量的出國。百年來入超與外匯負債的時代,也從一九五〇年起完全改變了」。在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基礎上,我國對以蘇聯爲首的和平民主陣營國家的貿易日益開展,和土地改革後無限廣大的國內市場,明顯的指出我國經濟發展的光明遠景,帝國主義的封鎖是嚇不倒□們的。「一年來的經驗,證明帝國主義的預言家是破產了;中國人民在經濟戰綫上,如同在政治軍事載綫上一樣,是勝利了。」(周總理)。一九五〇年我國在國際貿易戰綫上的勝利,又一次輝煌地證明了中央人民政府毛主席「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經濟政策和人民政協共同綱領「對外貿易管制」的政策是完全正確的。
   二、一年來工作總結
   海關總署和全國海關一年多以來的主要工作是:確定海關工作方向,改建組織制度與恢復全國性的業務。
   第一、確定工作方向
   我國海關長期被帝國主義所控制,解放前後處於分散脫節狀態。海關總署成立後,針對上述情况,確定㈠海關總署必須是統一集中獨立自主的國家機關;㈡海關應以對各種貨物貨幣的輸入輸出執行實際監管,徵收關稅和查禁走私爲主要任務,並解除與海關無關的職務(如海務江務及巡衛國境海岸的查私工作等);(三)關稅政策必須以保護國家生產爲目的,和制定海關稅則的六項原則。政務院先後通過和頒佈了「關於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决定」,「關於設立海關原則和調整全國海關機構的指示」及「海關總署試行組織條例」等重要文件。最後,海關總署遵照政務院决定,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草案和新的海關稅則草案,更具體地表現出新中國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方向。
   制定海關法爲今天新中國的實際情况與海關工作所十分必需,並具有重大歷史政治意義。中國過去是沒有海關法的,自一八五九年英國人李泰國起,經過赫德、安格聯、易紈士、梅樂和、美國人李度等六任總稅務司,到一九四九年爲止,成百成千的英國人美國人盤據中國海關,掌握我國大門的鑰匙,他們按照帝國主義侵略的利益和不平等條約辦事,不受我國任何法律的拘束,不願亦不需有中國海關法。洋稅務司的意志便是法律,「海關法」就在他們頭腦中,任意發號施令,故弄玄虛神祕,使海關華員唯命是從,我國人民莫測高深,海關成了特殊的獨立王國。人民大革命的勝利,結束了上述情况,海關的性質職能發生了根本變化,舊的一套殖民地式的洋化的制度辦法,業已不適當,「百年來沒有海關法也辦了事」的情况,不能再繼續下去了,必須有適應新中國情况與新海關性質職能的組織形式、業務制度、工作方法,一年來實踐經驗證明:只有在全國統一的法律法令的基礎上,海關方有可能正確有效的履行職責,成為保護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武器,政務院關於海關法的决定是完全正確必要的,爲執行這一决定,海關總署成立了專門委員會,徵集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召開全國關務會議,會後又經過反覆研討,費了八個月功夫,完成草案,現在提請政務會議審核。海關法草案共八篇十九章二一七條,貫澈獨立自主、實行對外貿易管制、保護我國經濟的原則,系統地確定了海關的組織、職責、權限、與全國一致的業務制度、工作方法;確定了進行對外貿易與運輸業務的機關團體和私人應履行的海關規章和遵守國家法令的責任義務;確定了海關機關和上述機關團體和私人之間的相互關係;草案的全部內容具體地反映了新中國海關制度的基本方向。這將是改革舊海關建設新海關的法律基礎和行動綱領,將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第一個海關基本大法,希能得到通過批准,迅速頒佈實行。
   新的海關進出口稅則草案,根據我國生產建設與國計民生的需要,鼓勵工業建設器材與必需品的輸入、多餘生產品的輸出,及以與我國有無貿易互利條約協定的關係、運用二種不同稅率的基本原則,已經草擬完竣,即將報請審核。
   第二、執行三大任務
   為貫澈國家對外貿易管制的法令,海關對下列各項執行實際監管:㈠公私經營的各種進出口貨物;㈡經過國境的外國轉運貨物;㈢國際郵包;㈣出入國境的各項交通運輸工具及其服務人員與旅客所帶貨幣、金銀、私人物品;㈤裝卸存放載運進出口貨物的碼頭、倉庫、駁船和場所。一九五〇年由於貿易發展,進出口的船舶的隻數噸位尤其鉄路貨運大量增加,全年海陸郵運進出口報單共達二六二、二〇九張。進出國境旅客人數共計一五、五一二、一八〇人。
   關於貨運監管:根據中央管制對外貿易的法令,結合各地具體情况,有重點地作了若干改進,如廢除舊的常年保結制度,建立新的責任制度,加强實際監管,改變已往在不平等條約束縛下依賴輪船公司向關保證納稅的辦法。對進出國境的非貿易性物品、旅客和運輸工具上服務人員所帶行李物品的監管,歸國華僑攜帶物品的優待,各國外交使領人員行李物品驗放徵免優惠等問題,已施行一些符合今天實際情况的新辦法。逐步撤消對國內貨運的監管,除珠江三角洲地區外,各地內河及國內航空貨運,先後停止檢查,亦經與有關部門商討决定自本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執行。沿海船舶貨運監管,除特殊地區外,準備撤銷,使海關能集中力量於進出國境貨運監管工作。廢止舊海關不合理的繁複手續和不必要的單據,縮短貨物驗放時間。新制的徵收規費暫行辦法,將舊海關的四十九種一百零一項規費和三十三個費率減爲四種十八項十五個費率等。目前貨運監管工作的缺點是部份工作人員保留着舊的單純稅收機關的觀點,對監管任務的意義內容認識不足,且新的貨運監管尙在建制初期,受種種客觀條件限制,不够嚴密,許多口岸缺乏為進出口貨物專設的碼頭倉庫、鉄路承運進出口及過境貨物尙未能實行負責運輸制,海關不得不多少沿用舊方法,對於貨物裝卸駁運存儲的監管,漏洞尙多。由於某些不遵守海關監管,單純求快,個別產生了一些嚴重混亂的現象,浪費運輸,妨礙物資調配,並影響海關稅收和統計。
   關於徵收關稅:一九五〇年完成預計數字百分之一七一·二四,個別海關超過預計數字兩三倍以上。如果海關工作改進,正確貫澈新的關稅政策,施行全國統一的徵免制度,在對外貿易正常發展情况下,估計關稅還會很大增加。估價工作由於完稅價格尙多沿用舊方法,以輸入地市場批發價格作爲計算根據,在國營進出口貿易比重增加的情况下,調查市價確定完稅價格發生許多困難,爲適應情况,東北各機關規定一般的以合同價格加百分之五作爲完稅價格,天津部份採用先押款提貨後估徵的辦法,加速貨物和倉庫的週轉,但還普遍發生估價不正確,多徵少收的現象。驗貨工作各關均有改進,實行了一些簡化手續,節省時間的辦法。但驗貨設備都很簡陋,特別是驗估驗貨人員缺乏,商品知識技術掌握不够,而進口貨物數量龐大,品種複雜,驗估難於準確,往往引起爭執退稅補稅事件。根據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指示,對現行進出口稅則,作了部份訂正,例如外棉進口免稅;農業用殺虫劑實驗器械科學儀器等專案稅;抽紗工業用的細洋紗軟洋紗等進口原料的稅率酌減;對鉄釘風燈等稅率加以提高。爲保證稅則分類估價的正確,統一免稅手續,頒佈了「海關審理稅則分類估價申請案件暫行辦法」、「文化教育用品等報運進口免稅暫行辦法」和關稅減免由中央集中辦理的指示,初步糾正了紛歧不一致的現象。當前主要問題是急需頒佈全國統一的海關稅則,保證關稅政策的正確執行。
   關於查禁走私:全年查獲走私案件計三萬七千零九十一件。走私最嚴重地區是華南毗鄰港澳地區。走私進口主要是禁進的洋雜貨、海產品、西藥等,走私出口主要是禁出的米穀、金銀貨幣及牲畜肉類等。查私方法已有改進,如宣傳人民政府法令政策,組織羣衆協助查私,打擊了一些有組織的走私及破獲了一些重大走私案件等。工作中主要缺點,在於對走私的嚴重破壞性危害性認識不足,查私工作未充分取得地方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對走私情况調查研究不够,不善於主動的與走私作鬥爭。貨運監管、驗證與查私工作結合不够,存在着怕得罪人,放棄應盡職責的現象。私貨案件的處理,一般都能依法辦事,但也有過一些偏向,如不了解案情,隨便處罰,不按法令處罰走私犯服勞役,或是單純强調「寬處」實際上起了放任走私的作用。私貨保管會有嚴重缺點:如某些海關發現工作人員亂拿私貨,遺失私貨,允許員工購買私貨,引起外界非議,充公私貨變賣處理曾是很大難題,保存解放前後的大批私貨賣不出去,現在各關大都清理了積壓的私貨,但欠收貨款甚鉅,亟待統一辦理,予以改正。
   走私是一個複雜問題,首先是帝國主義國家以及與之勾結的國民黨反動派殘餘特務匪幫,經濟走私與政治破壞相互結合;其次是國內不法商人、單幫水客,爲了暴利進行走私;此外某些機關團體企業的個別工作人員,由於受舊社會自私自利的影響,本位主義落後意識作怪,違法走私,這種走私的範圍和性質雖不同,但認為在這方面並不存在走私問題的看法,是不合乎情况的,還應注意到隱藏在我們隊伍中少數份子,常常善於假藉「人民」「公家」的招牌,進行非法走私的破壞勾當,今後與走私作鬥爭,應無例外地成爲每個海關組織每個部門工作人員的共同任務,並須與其他有關部門劃淸職責□時又密切配合,取得地方政府協助,依靠羣衆,以增强查私力量。
   上述三事是海關三位一體的任務。一九五〇年海關工作缺點甚多,我們首應自我檢討,力求改進,同時對於某些繼續保留過去對舊海關的厭惡心理與反對態度,不承認今天人民海關監管的必要性,不遵守海關規章手續的現象,亦應予澄淸。
   第三、改進組織制度
   舊中國海關制度集中地反映了帝國主義統治殖民地的官僚買辦制度的特點,為建設獨立自主的服務於人民的新中國海關,舊海關一套組織結構形式與辦事制度,必須有系統地進行澈底的改革,一年來在這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建立全國統一的海關領導機關,改變各地海關組織結構形式,在初期着重於海關總署的機關建設、調配幹部、制訂組織條例辦事細則,建立新的工作制度,接管各地海關,與各關建立聯系,由總署直接領導。接着制定「地方海關組織通則與各關編制方案」,進行組織整編,精簡冗員,裁撤洋員,糾正舊海關組織分工上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使各關編制適應海關新任務的需要。
   (二)確立設關原則和設關地點。撤銷重慶、金陵、瓦房店、龍州四個獨立關和一些分支關所。起草了由政務院頒佈的「關於設立海關原則和調整全國海關機構的指示」草案。全國海關及其分支機構,正由原有的一七三處逐步縮減爲七十處。改變過去對外門戶洞開,對內關卡林立的現象。
   (三)解除與海關無關的職務。於去年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將全國海務、江務及港務大部份交接完竣,移交了全部機構及幹部人員一、八八三人。解决了舊中國歷史上長期未能解决的問題。關於巡衛國境及設關地點以外的查私職務,經與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擬定交接通則及實施方案,東北中朝邊境的一部分及山東沿海海岸的一部份已經移交,其他各處,計劃在本年六月底以前交接完竣。
   (四)改革人事制度。廢除洋稅務司制度及其殖民地式的統治辦法,如不合理的職級劃分(華洋內外勤稅務員幫辦),密報考績制度和以年資為主的升級制度,制定了若干新的人事規章;改造員工思想作風,如「超政治」、「大海關主義」、僱傭觀點、貪汚風氣,提倡廉潔樸素的革命作風;廢除舊海關不合理的特殊高薪待遇制度,有步驟的調整各關工資,並適當注意福利工作。
   (五)統一全國海關財務。各區關稅,除東北另有規定外,均已解繳中央。並已做到按時解庫,定期彙報稅收數字。决定自一九五一年起,除東北外,其他各關經費一律由總署統籌匯撥。解放前舊海關支出約佔其稅收百分之二十,去年全國海關支出佔稅收數百分之二·五。
   一年來的實際經驗證明,海關組織必須具有高度的統一集中性,才有可能完成其職責任務。對政務院關於「海關由中央直接領導」「並受其所在地大行政區政府之指導」的範圍內容,須進一步作出具體規定。海關爲全國一致對外性的整個國家行政機構,不是區域性的地方政府的組成部門,但各地海關必須十分注意密切與當地黨政的聯系,尊重地方黨政的指導監督。為便於地方黨政的指導監督和幫助,若干地區採用總署常駐特派員的辦法,是合乎目前情况的。
   三、今後工作方針任
   務
   過去一年,由於全國海關新老員工的團結合作、辛勤努力、做了若干工作,獲得初步成績;但海關的改革與建設工作尚在開始,缺點錯誤甚多,主要由於總署領導不足,政策業務水準不高和工作中的官僚主義作風。今後海關總署和全國海關應在一九五〇年工作的基礎上提高一步,為貫澈海關根本改革,實施海關法新稅則而努力。工作重心應轉移到了解海關實際業務情况,加强業務指導和業務學習,把提高業務和改造思想結合起來,澈底改造員工思想作風,完成新中國海關的建設任務,為此,確定工作要點如下:
   (一)實施海關法和新稅則,貫澈海關根本改革,應為今後全國海關工作的中心任務。上半年必須作各項具體準備,有計劃的組織和展開海關法新稅則的學習運動,進行檢查與總結。迅即草擬實施海關法新稅則各項說明指示,爭取在海關法頒佈後半年內,完成各項單行條例辦法的擬定工作。廣泛宣傳解釋海關法新稅則的內容,新舊海關根本性質上的區別,明確有關方面遵守國家海關法的責任義務觀念,自覺履行規章,自動報關納稅,使大家清楚認識劉少奇副主席所指示的:「新中國的海關政策與對外貿易政策已經成爲保護新中國工業發展的重要工具。這就是說,我們已把中國大門的鑰匙放在自己袋子裏,而不是和過去一樣放在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袋子裏」的意義。一致起來愛護我國自己的人民海關,予以積極的批評監督和幫助,改變過去殘存的對海關壓惡心理和反對態度,防止敵人的破壞陰謀,克服逃避監督走私漏稅等非法現象。
   (二)爲完成海關的澈底改革,必須加强改造員工思想作風,提高老幹部的政治業務水平,注意揭露淸查我們隊伍中少數敵特破壞分子,加强鞏固新老幹部的團結合作。目前應以組織海關法的業務學習爲中心,結合抗美援朝運動,揭露英美帝國主義過去統治中國海關的罪惡,克服英美思想、官僚作風、僱傭觀點、貪污現象,在日常工作檢查的基礎上,作好定期考績、年終鑑定的工作,展開批評自我批評,並有準備的進行整風,樹立和鞏固為人民服務的觀點立場,勵行廉潔樸素的革命作風。各業務部門,堅决實行帶徒弟的辦法,吸收與培養新幹部,注意訓練驗估驗貨人員,在本年內舉行一次全國驗估員甄審考試。改善「人民海關」的編輯工作,加强其政策的業務的指導性,發揮其交流經驗作用,編纂「商品述要」及各項工作手册,籌備海關幹部學校,以提高在職的新老幹部並大量培養新式海關工作人員。
   (三)根據政治與業務相結合的方針從各方面來改革業務提高業務。必須認識監管與反監管、徵稅與漏稅、查私與走私是經濟戰線上嚴肅複雜的鬥爭,學會把中央人民政府的方針政策與具體情况、實際業務相結合,克服政治與業務脫節的單純技術觀點與單純稅收觀點,同時要防止輕視業務技術等偏向。
   (甲)貨運監管方面:建立全面的實際監管制度,健全對進出國境交通運輸工具和碼頭倉庫的監管,制定適合各口岸具體情况的監管辦法,改正單純的核對單證、不分情况對象一律派員監押點驗的辦法,有重點地做到健全監管與加速貨運相結合,掌握貨運環節與交接過程,使單證核對和實際監管查驗互相配合。同時要做到除特殊地區外,全部撤銷國內貨運監管,以便利國內貿易城鄕交流。
   (乙)驗估征稅方面:準備實施新稅則,完成稅收任務,做到準確的依率計征,克服多征少收違反政策的錯誤。在取得貿易銀行等有關部門的協助下,建立對國際市場的物價調查工作,以爲計算完稅價格的根據。嚴格掌握統一的免稅規定。提高驗估驗貨人員的商品商業知識,簡化驗徵手續。
   (丙)查禁走私方面:明確查私的對象,加强調查研究,掌握重點,爭取主動,有計劃有目的地反對走私,尤其要打擊有組織的重大走私,改變某些盲目的單純依靠檢查搜查的辦法,查禁走私應爲每個海關組織、每個工作部門的共同任務,使查私工作與監管驗征工作密切配合。改善密報工作,取得地方政府機關團體的協助,運用羣眾路綫,在走私嚴重地區組織羣衆的查私運動,使海關專門查私工作與羣衆反對走私鬥爭相結合。密切和公安邊防機關的聯系,嚴密國境海岸綫上的查私工作。對走私案件的處理,應貫澈嚴格依法辦事,分清對象、區別輕重、處罰與敎育相結合的方針。
   (丁)統計工作方面:各地海關分散的各種各樣地方性的貿易統計應統一起來,由海關總署集中編製全國性的對外貿易統計,避免工作重複,節約人力物力,並進一步研究制定統計項目分類,以適應政府對外貿易和生産計劃的需要,力求數字簡明正確,切合實用,爭取按期寄送報單,及時出版月刋年報,以發揮海關統計的實際效用。
   (戊)財務工作方面:規定全國海關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嚴格執行預算决算制度與財政紀律,根據各地具體情况,適當調整和統一各關薪資供給及各項津貼的標準,繼續勵行精簡節約,反對貪污浪費,保證完成稅收任務,幷按時解庫。
   (四)在海關法新稅則頒佈後,海關總署應有計劃有準備地召開一系列的工作會議。决定從第二季開始,先後召開貨管、驗徵、查私、財務、人事等五個專業工作會議,檢查實施海關法新稅則的準備步驟與執行情形,討論各項業務工作方針,總結經驗,幷具體佈置工作。
   (五)密切總署和各關的聯系,遵照海關法的規定實行統一領導和分層負責制度,貫澈政務院關於海關由中央直接領導幷受其所在地大行政區政府指導的方針,明確規定海關所在地高級政府有監督指導海關的職責,具體規定指導的□圍內容。爲便利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對海關的指導,在若干必要地區,應即派定海關總署常駐特派員,規定特派員的職權範圍、工作方法。各地海關應在「中央直接領導」的原則下,密切與地方政府的監督指導,取得有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新華社北京十七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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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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