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家庭中從事其它職業者的待遇怎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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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2763
颗粒名称: 地主家庭中從事其它職業者的待遇怎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4月7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地主家庭中從事其它職業者的待遇怎樣?”这一问题的答复。
关键词: 地主 家庭 待遇

内容

沈明君:
   地主家庭中,有人從事其他職業的勞動,即應根據其他職業勞動的性質和情况來决定其本人的階級成份,並按照其本人的階級成份來决定其待遇。
   如果你的娘家確係勞動階級,而本人又係勞動出身,出嫁時間很短,未參予地主剝削時,其本人不應按地主待遇,其他各節,應按你的階級成份而定。徐益甫君:
   關於敎堂原有的房屋及敎堂內附屬之小塊園地,如非出租與農民居住的不予徵收,至其屋內之宗敎用具亦不徵收。(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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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
责任者
沈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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