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政務院公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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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2559
颗粒名称: 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政務院公佈决定
并列题名: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3月,政務院公佈决定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命令。
关键词: 整理 地方 財政

内容

全國城市地方財政,經過一年來的整理,基本上克服了亂收亂支的現象,但大多數城市的地方收支仍感入不敷出。為了保證某些地方事業的開支,各地尙不斷要求增加新的收入,或則請求中央補助。爲此,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特召集第一次全國十三個大城市的財政工作會議加以討論,並對平衡財政收支問題作出「關於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的决定」。本院現批准此項决定,特令公佈,希即遵照執行。此令。
   總理周恩来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關於進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財政的决定
   (一九五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批准)
   一、城市地方某些必需的開支,應當予以保證,但因國家財力有限,不可能補助地方,必須爭取自給。平衡城市地方財政收支的原則,應當是根據當地必須舉辦的事業與人民負担能力,努力組織收入,保證必要支出,反對鋪張浪費。
   二、國家財政分級管理之後,市已成為一級財政。除應從整理稅收、附加、規費中增加市的收入外,並須逐步發展市營企業,來奠定市財政收入的可靠基礎。關於市財政收入範圍,暫行規定如下:
   ㈠各種稅收:房地產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屠宰稅,特種消費行為稅,一般均劃爲市財政收入。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或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在核定其全年預算時,收支有餘者應上解,不足之數,再從其他稅收內按比例留解。
   (二)市營企業收入:各種中型或小型的輕工業,建築工程,農場,公共事業方面的電氣(已屬於大電網者在外)、電車、公共汽車、自來水等,均可由市經營。但目前除東北少數城市,已能依靠企業收入解决一部分財政問題外,大多數城市還只能以其本身收入擴大生產,培養市營企業的基礎。爲解决資金和人力的不足起見,其中一部分企業可採取大公與小公合作或公私合作等辦法;此外,還可鼓勵機關生產,並組織乞丐、游民、囚犯等從事生產。爲奬勵地方放手經營起見,今後市營企業,除須服從國家工業建設的統一方針和計劃外,中央和大行政區不宜輕易接管。
   (三)各種附加:附加種類及附加比率規定如下:
   工商業稅附加:目前各城市在稅收上的附加,最普遍的是工商業稅,其次尙有屠宰稅、交易稅、娛樂稅等;此外中央直屬省市並有開徵政敎事業費者。茲規定只保留工商業稅附加,其他附加,一律停徵。在工商業稅中,只在營業稅、所得稅、臨時商業稅上附加,攤販業稅不附加。以上附加,國營企業與合作社同樣負担。各城市現行附加比率,最低為百分之十,最高爲百分之二十五,茲規定附加比率只能在百分之十到十五的範圍以內。
   房地產稅附加:房地產稅劃爲市收入後,在正稅與附加尙未整理歸併以前,茲規定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
   公用事業附加:因地制宜,不作統一規定。
   農業稅附加:定為百分之二十。
   (四)各種規費收入:因地制宜,不作統一規定,但某些規費種類較多的城市應加以整理,能合併者合併徵收之,其手續較繁、收入很小的規費,亦可不徵。另一方面,規費收入很小的城市,亦可吸收其他城市經驗,適當開徵一些規費。
   (五)文敎社會衛生收入:如學校學費收入,醫院診療收入,劇團演出收入,救濟機關生產收入等,均應列入市預算,使各事業部門都有組織收入的責任。
   ㈥公產收入:原則上應爭取做到公有房產一律收租,以便用房租收入來保護現有建築,並發展新的建築,逐步解决城市房荒問題。關於機關佔用的公房收租,今年先在北京、上海、靑島三個城市試辦,待取得經驗後,明年再推行全國。
   (七)司法、公安罰款及沒收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包括人民自願捐資協助政府興辦某些特定事業的收入,此項收入必須專款專用。
   以上各種稅收、規費及司法、公安罰款沒收等收入,凡原來未列入中央預算的,須連同中央預算內原列各種市的開支一併劃給市財政預算。市財政收支如不能平衡,除了中央撥給的市政建設費可由大行政區作適當調劑外,其餘須從積極組織地方性的收入來解决。
   各城市在組織新的收入時,必須經市人民代表機關通過。其對人民負担關係較大的,並須報經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批准施行(中央直屬省市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
   以上决定所指的城市,只限於中央直轄市和大行政區直轄市,其他省轄市是否實行此項决定由省人民政府决定之。
   (新華社北京四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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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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