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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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2355
颗粒名称: 杭州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條例
分类号: D814.1
摘要: 1951年4月4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杭州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條例的文章。
关键词: 會議 組織 條例

内容

第一條本條例根據中央人民政府頒佈之「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之規定,並參照本市具體情况制定之。
   第二條杭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以下簡稱本届會議)由杭州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以下簡稱軍管會)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召開之。
   第三條本届會議,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召開以前,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四條凡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贊成共同綱領,籍隷或居住本市,年滿十八歲之人民,除患精神病及褫奪公權者外,不分民族、階級、性別、信仰,均得當選爲本届會議代表。
   第五條本届會議代表名額,定爲三百八十五人至四百十五人,按左列辦法產生之:
   一、黨派代表,由各民主黨派自行推選之。
   二、軍管會代表,由市軍管會主任副主任等充任之。
   三、市人民政府代表由市長、副市長、祕書長各局局長、市人民法院院長等充任之。
   四、軍隊代表,由杭州市公安警備部隊自行選派之。
   五、市級人民團體代表由市各人民團體自行選舉之。
   六、居民代表由市各區居民委員會選舉之。
   七、其他方面代表由第一屆市協商委員會提名通過,報請市人民政府邀請之。
   第六條本届會議參加單位及代表名額分配辦法另定之。
   第七條本届會議代表之任期爲一年,連選得連任。但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機關,經與本届會議協商委員會商定,均得更換其代表。被邀請的代表經市人民政府與本届會議協商委員會商定,亦得更換之。
   第八條本屆會議之職權如左:
   一、聽取與審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决定市的施政方針和政策。
   二、審查與通過市人民政府的預决算。
   三、建議與决議有關市政興革事宜。
   四、向人民傳達解釋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决議案,並協助市人民政府動員人民推行之。
   五、選舉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委員,組成市人民政府委員會。
   第九條本會議的决議有與上級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抵觸時,應即遵照上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廢除修改或停止其執行。
   第十條市長、副市長及市人民政府委員選舉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本屆會議在舉行全體會議時,設主席團,由到會代表推選代表二十五人組成之,負貴主持會議之進行。設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二人至四人,由主席團提請全體會議通過之,在祕書長之下設祕書處處理日常事務。本會議得設提案審查委員會及其他委員會,其組織規則另訂之。
   第十二條本届全體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其召開日期由協商委員會决定之。但經市人民政府或協商委員會,或本届會議三分之一代表之提議,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三條本屆會議休會期間,設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由本屆會議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委員四十八人組成之。
   本届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簡則及選舉辦法,另訂之。
   第十四條本屆會議議事規則,另訂之。
   第十五條本條例經杭州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通過後報請市人民政府轉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修正時由本届會議通過報請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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