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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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1924
颗粒名称: 法律問題解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3月30日当代日报登载了關於法律問題的解答,房產所得稅應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其經約定由使用人代繳者,得以抵付租金。
关键词: 法律 房產 婚姻

内容

吳婉貞君:
   (問題:房產所得稅等項)。
   答:一、房產所得稅應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其經約定由使用人代繳者,得以抵付租金。
   二、租約內如無特別約定或未得房東允許扶養,較爲合適。現在你的家境好轉,想領回,房客不得在房東原有空地上擅自建築房屋,如有違反,房東自得予以制止。
   三、解放前銀行存款問題,有關全國性,須待中央統一規定。
   四、房客粉刷牆壁門窗,純爲美觀起見,事前又未徵得房東同意,其費用應由房客自行負担。詹寄萍君:
   (問題:自己從前贈給對方扶養的兒子,現在可否領回?)
   答:就你來信所敍的情形,解放前,你因家境貧苦,無力扶養將自己兒子贈給對方扶養,對方給你十担米,互相交換,事實上已成買賣,這種契約,其本身應屬無效。但兒子是否應回歸親生父母?我們意見,如對方確係中農成份,他自己如沒有親生兒子,在受領期中無虐待或遺棄情形,可作收養關係論,如果是這種情形,爲照顧兒童利益起見,仍由對方繼續自行扶養,可雙方協議,如協議不成而有糾紛,得請求區人民政府或縣(市)人民法院調處。李建平君:
   (問題:甲男脅迫不足法定結婚年齡的乙女脫離家庭,是否構成犯罪?)
   答:(一)甲男如果脅迫不足法定結婚年齡的乙女脫離家庭那是犯罪的行為,應受法律的制裁。(二)乙女尚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絕對不能結婚。(三)乙女如果因遭甲男欺侮而失身,則甲男是犯罪的,乙女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馬海香君:
   (問題:繼父強迫我與其兒子結婚,可否拒絕?)
   答:關於婚姻問題,你有自主自願的權利,這是堅定不易的原則。你繼父未徵得你的同意,强要你和他的兒子結婚,你不同意的話,可以拒絕。假如他敢施行强迫手段來威脅你,那是非法的,你可請求區、鄉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来制止其行爲,至於你今後的婚姻問題,你自有權利自主解决,只要你自己選擇好對象,雙方感情融洽在相互團結生產的原則下均願結為伴侶,建設新家庭即可到區、鄉人民政府申請登記,辦理結婚手續。你所提的第二個問題未說明是什麽情况,未便即做答覆。
   浙江省人民法院調
   研科宣敎股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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