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案件准許羣眾旁聽省法院訂旁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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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1297
颗粒名称: 審判案件准許羣眾旁聽省法院訂旁聽規則
分类号: G210
摘要: 浙江省法院特訂旁聽規則,審判案件准許羣眾旁聽。
关键词: 浙江省法院 特訂 旁聽規則

内容

(浙江省新聞處訊)省人民法院爲使審判案件能達到敎育羣衆和正確審訊案件的目的,並使人民法庭成為宣傳國家政策法律的講台,特訂發「浙江省人民法院旁聽規則」一種。詳細內容如下:一、爲審判案件准許羣衆旁聽,並保持法庭之良好秩序起見,特訂定本規則;二、開庭前旁聽人應先至法警室辦理登記手續,申請發給旁聽證;三、旁聽人應憑旁聽證進入法庭;四、開庭時旁聽人應遵守秩序,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喧囂吵鬧;五、旁聽人如有意見陳述,應經當庭審判長或審判員允許後方可發言,但必要時審判長或審判員得中止其發言;六、退庭後旁聽人應將旁聽證繳還法警室,並立即離去,不得任意在院内逗留;七、旁聽人如違反旁聽規則,得中止其旁聽,强制出院,或予以適當之處分;八、凡酗酒、精神病、形跡可疑、年齡過幼或患疾病有傳染之虞者,均拒絕旁聽;九、案件中有關國家祕密或對社會有不良影響以不公開審判爲宜者,拒絕旁聽。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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