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民族事務的幾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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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1025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民族事務的幾項决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五一年二月五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制定關於民族事務的幾項决定。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制定 民族事務决定

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會議在先後聽取了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李維漢主任委員關於各民族代表參加國慶節的報告、中央民族訪問團沈鈞儒團長關於訪問西北少數民族的總結報告並研究了中央民族訪問團劉格平團長關於訪問西南各民族的各種報告之後,特作如下决定:
   ㈠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人民政府)須指導各有關省、市、行署人民政府認眞地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及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政策和制度,並隨時向政務院報吿推行經驗,其必須事前請示者應向政務院請示。
   (二)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人民政府)須指導各有關省、市、行署人民政府認眞地並有計劃地實行政務院在一九五〇年頒發的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並將該項工作進行情况定期加以檢查,每半年向政務院作報告一次。中央民族學院及西北、西南、中南各軍政委員會和新疆省人民政府辦理的民族學院,必須依計劃實行,並向政權院作報告。
   ㈢政務院於本年下半年適當時間將同時召開有關少數民族的衛生、敎育及貿易三個專業會議,責成政務院文化敎育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中央衛生部、敎育部、貿易部開始籌備,並責成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協助進行之。有關部門如農業部、文化部亦須派人參加。
   ㈣責成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會、院、署、行注意建立有關民族事務的業務。
   ㈤在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內設民族語言文字研究指導委員會,指導和組織關於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幫助尙無文字的民族創立文字,幫助文字不完備的民族逐漸充實其文字。
   ㈥擴大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名額,責成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提出補充名單的建議,並準備於今年下半年召開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擴大會議,以檢討與總結關於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及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經驗。
   一九五一年二月五日(新華社北京二十二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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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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