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次全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勞動模範評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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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0822
颗粒名称: 浙江省第一次全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勞動模範評選辦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浙江省第一次全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勞動模範評選辦法。
关键词: 勞動模範大會 勞動模範 評選辦法

内容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省人民政府與省總工會籌委會召開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的通知的要求,爲了有組織有領導的在全省職工羣衆中進行羣衆性的評選勞動模範的工作,以保證勞動模範的勝利選出,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專區、縣、市各產業部門,各基層組織單位之評選工作,均按照本辦法進行之。
   第三條:經各個工廠、企業、交通、商店、機關、醫院、學校等單位工會基層組織之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評選產生的勞動模範,爲該基層單位的勞動模範,在評選各基層單位的勞模同時,應評選出各生產小組、各車間、各生產部門的勞動模範。在評選個人勞模時,凡已展開集體競賽及已有集體勞動基礎的單位,同時評選出模範生產小組,模範車間等集體模範。凡所在縣、市有產築工會組織者,經各產業工會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評選產生的個人與集體勞動模範,爲所在縣、市該產業的勞動模範。經所在地縣、市工業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評選產生的個人與集體勞動模範,爲該縣、市的工業勞動模範。經各專區評選委員會評定後,即為該縣、市出席全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的出席者。
   (二)評選標準
   第四條:一切公營、私營、公私合營、合作社經營的工廠、交通事業、商店、機關、學校、醫院等部門的工人、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職員、醫務人員、敎育工作者、工會工作者,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當選爲個人勞模或集體勞模:㈠解放前後護廠、保護機器、反破壞工作有特殊功績者;㈡支援前綫有特殊功績者;㈢克服困難、維持恢復生產、組織生產、維持工人生活有顯著成績者;(四)改進業務、提高工作效率、樹立新的勞動態度,有顯著成績者;㈤產量質量上經常保持最高紀錄者;㈥生產技術的發明與改進者,及重大合理化建議,經採納實施,有顯著效果者;㈦改進生產和帶頭組織羣眾生產,有顯著成績者;㈧護廠鬥爭、防止事故、處理緊急事故、防匪防盜、防火防空、反轟炸、搶修復工,有顯著成績者;(九)醫務工作人員在進行戰地醫療、羣衆性的防疫工作上減少傷病率,在診療護理上耐心仔細,在業務上有所改進、減少死亡率,增進人民健康有顯著成績者;㈩文化、敎育、科學、藝術工作人員在業務上有創造改進,爲學生與羣眾所擁護,正確執行文敎政策,為工農兵服務,有顯著成績者;㈩㈠工會工作領導上及組織領導勞動競賽有顯著成績者。
   第五條:關於發明、技術改進及合理□建□,規定如下:(甲)凡創造新的生產工具、機器,或創製新的生產品,或研究出製造化學物品的新方法,為世界各國工業生產中前所未有者,稱爲發明。(乙)凡在現有技術基礎上將機器結構、技術過程加以改進,獲得提高生產的顯著成效者;或對於缺乏的物資,在國內首先仿造成功或得出代用品,經試驗確可應用者,稱為技術改進。(丙)凡合理改進生產程序,更有效地使用機器、設備、原料、器材或勞動力的建議,稱爲合理化建議,其範圍如下:㈠更有效地利用機器、設備與工具、或能延長其使用年限的建議;(二)節省器材、原料、燃料或利用廢料的建議;(三)改進操作方法與改善勞動組織的建議;(四)減低廢品率的具體方法的建議。
   第六條:各縣市、各產業部門、各工廠、企業、學校、醫院,應依據上述一般條件及本單位的實際情况、特點,擬訂切合本身具體要求的具體標準,以求切合實際,收到好的效果。
   (三)評選方法
   第七條:首先把召開勞模大會的意義與評選條件、評選方法,在羣衆中進行普遍深入的宣傳敎育。
   第八條:各基層工會組織,應根據木身具體情况,進行評選勞模工作,一般應注意下列各點:㈠已開展生產競賽的各單位,可從小組到全廠,從下而上的進行全面評選工作,並使勞模評選工作與檢查總結過去生產競賽運動,佈置今后開展生產競賽的工作很好結合起來,使通過評模,把生產競賽提高一步。㈡工會基層組織尚未整理,或尚未確立「工會面向生產」思想的單位,可確定幾個生產小組,或部份進行評選工作,由小組提名,經評選委員會討論后,再在羣衆中通過之。㈢工會基層組織勞模評選委員會,應以各會員小組評定之意見爲主要根據,進行評選,並公佈初步評選結果,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再進一步審查决定,將評定名單及材料,送產業工會評委會評定。(四)凡評定創造發明,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等勞蹟時,評委會應愼重考慮其對工廠貢獻大小,並同時搜集有關圖樣照片等,特別要徵求老工人及技術人員意見,進行評定。(五)產業工會評委會應以基層組織評委會評定意見為主要根據,作適當評定,將評定名單及材料送縣、市評委會審核後,再將評定名單及材料送專區評委會作最後評定,並送省評委會備核。㈥凡工會工作基礎尚薄弱的縣(市),由下而上進行評選尚有困難者,可由縣(市)評選委員會先行研究,提出勞模候選人名單,及勞模事蹟,再在各基層單位羣衆中討論通過。
   (四)評選組織
   第九條:全省勞模評選工作,由省工業勞動模範大會籌備委員會邀請有關人士組織省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統一掌握進行。各專區、各縣市、各產業部門、各基層單位亦分別成立勞模評選委員會。
   第十條:各專區及縣市評選委員會,由各專區、縣市勞模大會籌備委員會邀請有關人士組成之。除人民政府與工會方面參加外,應吸收靑年團、婦聯、工商聯等有關單位參加。
   第十一條:各縣市之各產業部門及各基層組織的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主要由各部門、各單位之工會負責籌組之,一般由九人至十七人組成:㈠各縣市產業工會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應包括工會主席或副主席、生產科長、組織科長、文敎科長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並吸收重要基層組織工會主席、老年工人、技術人員參加,由產業工會常委會提名邀請,工會主席應親自掌握領導。(二)各基層組織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應包括工會主席、生產委員、組織委員、文敎委員以及年老工人、技術人員等,並吸收行政或資方參加,由工會常委會或執委會提名,經羣衆通過决定之。
   第十二條:各縣市出席全省勞模大會之勞模名額,由省工業勞模大會籌備委員會分配之。
   第十三條:各級勞動模範評選委員會的職責:㈠根據本辦法所訂原則,按照本產業部門或本單位具體情况,訂定本單位具體的評選標準與評選的方法步驟,進行評選工作;(二)審查及確定勞模事蹟;(三)搜集與整理各項資料。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省勞模大會籌備委員會與省總工會籌備委員會製訂之。(浙江省新聞處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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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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