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後頒發土地所有證收費辦法業經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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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0197
颗粒名称: 土改後頒發土地所有證收費辦法業經公佈
并列题名: 各級人民政府應重視此項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3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土地房產所有證收費的决定」。
关键词: 土地房產 土地改革 糧食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四日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土地房產所有證收費的决定」。其要點如下:
   各地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後,頒發土地房產所有證(或土地證)時,應收土地證費,其標準一般分爲甲、乙兩類,均以細粮(大米、小米、小麥)計算。水出及場院宅基爲甲類,每市畝收五市斤;旱地爲乙類,每市畝收二市斤半。所收細糧,應以專區或縣為單位,按當地市場平均粮價折收人民幣;如交款困難,可交糧食。惟在地廣人稀或土地磽瘠地區,收費標準可酌予降低,由省、市人民政府擬訂報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核准,並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備案;中央直轄省市逕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核准。土地證所需工本費,准在所收土地證費內開支,不得再收工本費或其他費用。凡已領有土地證的土地房產,如有買賣、典當、贈與、交換等轉積情事,槪按契稅條例辦理領契完稅手續,不再發土地證,亦不再收土地證費。在本辦法頒佈前已發土地證者,不另換發,亦不補收土地證費。
   决定指出:各級人民政府應重視此項工作,有領導有計劃地深入宣傳動員,使羣眾了解收費的道理,不得潦草從事。今年秋收以前完成土地改革地區的收費工作,須於十一月底以前辦理完竣。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及中央直屬省市人民政府得根據本决定參照當地具體情况,製訂實施辦法,報請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備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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