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妥離婚以前不應另和人同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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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20188
颗粒名称: 未辦妥離婚以前不應另和人同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3月14日,当代报刊登一篇未辦妥離婚以前不應另和人同居。
关键词: 離婚 同居 婚姻

内容

答孝豐杜淸水君:
   (一)女方在未和她的丈夫辦妥離婚手續之前,就和你實行同居,這當然是不對的,即使已生了小孩,亦還不能算是正式夫妻。
   (二)女方可向法院申明其堅决要求離婚的意思,但法院是否判准,要根據雙方具體情况决定。
   (三)你和女方同居,係發生在解放前,果如你所稱述而無其他特殊情形,法院或可酌情從寬處理。
   (四)本案如經法院處理確定後,雙方均應服從法院的確定。
   (五)假如法院判准女方和她的丈夫離婚,那末,你和女方可以向鄉人民政府申請結婚登記,因爲不經過結婚登記,不能獲得法律上的保障。答餘姚胡華芬君:
   你和你的丈夫,如果雙方自願離婚,你們可以向區人民政府聲請離婚登記。假如你的丈夫確因疾病或他種原因不能回家辦理離婚手續時,你可以把離婚申請書寄給他簽名蓋章,等你們雙方都簽名蓋章完妥後,再將聲請書連同你丈夫表示願意離婚的信件,送呈區人民政府,俟區人民政府審查核准,發給離婚證後,即算全部離婚手續辦理完成。浙江省人民法院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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