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強制保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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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7705
颗粒名称: 實行強制保險
并列题名: 政務院頒佈决定,範圍爲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及旅客。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實行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財產强制保險及旅客强制保險的决定。
关键词: 財產 保險 規定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四日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佈關於實行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合作社財產强制保險及旅客强制保險的决定。决定全文如下:
   一、為保障國家財產不因意外災害而遭受損失,以及遭受意外傷害的旅客能够得到補償起見,决定對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和縣以上(城市則爲區以上)合作社的財產,以及搭乘火車、輪船、飛機的旅客,實行強制保險。
   二、指定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爲辦理强制保險的法定機關。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除照章收費賠償外,應進行積極的防災措施,負責對投保單位經常進行防災設備的檢查與指導;各投保單位則須接受此建議,積極改善其防災設備;並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提取保險費收入之一部,有重點的協助改善城市的公共消防設備,與交通上的公共安全設備。
   三、國家機關、國營企業及合作社因保險而支出的費用,准編入預算報銷,或列入成本計算。旅客意外傷害保險,則由鉄路、輪船、飛機的主管機關,負責代爲投保。自本决定公佈後,所有應行保險的國家財產,如因未實行投保,致遭受災害無所取償時,該主管部門負責人應受嚴格處分。
   四、各種保險條例及保險費率,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擬訂,經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批准後施行之。
   一九五一年二月三日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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