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本年度合作社營業稅報繳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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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7552
颗粒名称: 杭本年度合作社營業稅報繳辦法規定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2月,杭州市稅務局與市合作總社共同商定一九五一年度合作社報繳營業稅辦法,並已聯合通知各基層社及各區稅務所遵照實行。
关键词: 營業稅 報繳 辦法

内容

(本報訊)杭市稅務局遵照中央稅務總局與合作事業管理局第三號聯合通知規定,照顧合作社的發展,簡化納稅手續,經與市合作總社共同商定一九五一年度合作社報繳營業稅辦法,並已聯合通知各基層社及各區稅務所遵照實行,其辦法要點如下:㈠稅率計算:營業稅一律減徵百分之二十計算;按營業收入額計稅者,商業部份統一按百分之二稅率計征;工業部份(指自製工業)依照營業稅分業稅率表之規定計征;按營業收益額計稅者,代銷貨物手續費收益部份(訂有契約並經稅務機關核准登記者爲限)—律按百分之六稅率計征。(二)報繳手續:各級合作社應依照規定格式,造具營業額申報表一式兩份,直接報送就地稅務所,各稅務所根據前項營業額申報表核定稅額,當即塡發繳款書,各級合作社接到繳款書後,即向就近人民銀行繳納。(三)報繳期限:各級合作社營業稅納稅辦法一律採用自報查帳依率計征,每月稅款限於下月十五日前繳清,不依規定期限內交納稅款者,當依法按日加處百分之一的滯納金。(四)合作社與國營貿易機構訂有合同,按規定價格進行購銷,有手續費或差額收益者,按收益額計徵,其不受合同限制照市價銷給國營機構者,應視同普通銷貨,按營業總收入額計徵。(五)各級合作社直接向市場自行銷售貨物,按營業總收人額課徵。㈥免稅規定:社員委託合作社代銷農業及副業產品有區村級政府證明者,免予課稅,凡由小生產者(貧苦藝匠及家庭副業原不納稅者)自己組織起來的生產合作社免稅。㈦各級合作社領導之合作貨棧、工廠,應照合作社納稅規定辦理。㈧各級合作社應遵守國家稅收政策與法令,依照規定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亦應照顧合作社的發展,在納稅手續上儘量予以便利。
   (吳仲康)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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