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號在門口收進物品均須一律取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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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7398
颗粒名称: 各行號在門口收進物品均須一律取得發票
并列题名: 去年七月起並應補繳臨商稅市稅局特補充規定四項辦法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各行號在門口收進食米柴炭及其他一切物品,須一律取得發票,合於起征點者,應向稅務機關報繳臨時商業稅。
关键词: 商號 發票 稅務

内容

(本報訊)關於各行號一九五〇年在門口收進食米柴炭及其他一切物品,須一律取得發票,合於起征點者,應向稅務機關報繳臨時商業稅。茲悉本市稅務局爲了使各行號深入了解補稅意義並便於報繳稅款手續起見,經補充規定四點:㈠一九五〇年七月一日起在門口向行商收進之食米柴炭食油等物品,合於臨商稅起征點而未繳臨商稅之每筆進貨,應即將原發票送由該管區稅務所驗印及補繳臨商稅,如未取得發票者,准予開立淸單彙總貼花送稅務所驗印補稅,未滿起征點之零星收進者,可免補立發票。㈡五〇年七月一日以前在門口收進米柴等物品,爲照顧實際困難起見,准予每筆在廿萬元以上者,照上項手續辦理補稅。㈢五一年一月一日起凡在門口收進物品,一律須取得發票,如賣方不能開立,得由買方代開,如屬於農民自產自銷者,應將證件先行送由該管稅務所核准,方得免稅,無上項證明書合於臨時商業稅起征點者一律應繳臨商稅,報繳手續,如買方為代征戶可代扣,如非代征戶,應由賣方直接報繳。㈣補繳臨商稅手續一律限於二月月底前結束,由各行號自行查補,逕向該管稅務所彙總報繳,逾期槪作漏稅處理。
   (泰)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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