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春泉侵佔稅欸判處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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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7374
颗粒名称: 莫春泉侵佔稅欸判處徒刑七年
并列题名: 朱志民串通舞弊判五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杭州市城站公益信運輸行負責人莫春泉,侵佔稅欸判處徒刑七年,朱志民串通莫春泉侵佔鉅額稅款,處徒刑五年。
关键词: 運輸 稅款 处罚

内容

(本報訊)本市城站公益信運輸行負責人莫春泉,於五〇年二月間糾合公益炳、源源公連記、元豐、德豐、公益信、元通、同昌祥、泰來興等運輸行及其他新股東組織規模龐大之聯合運輸鮮筍機構,以莫春泉爲總負責人,營業分公益炳、源源公連記、元豐、德豐四組分別進行,各自記載僞賬册,並另設總僞賬四册於莫春泉處,由莫負責彙總。其中以朱志民負責經營之源源公連記營業最大,約佔全機構總營業額的十分之四。五,該聯營機構未向工商局及稅務局登記,私自於五〇年二月二十五日開業,至同年四月二十五日截止,共獲暴利三億餘元,並扣存所得稅九千四百十八萬元,其中二千八百二十二萬二千二百十元爲莫春泉侵存,六千五百九十五萬七千七百九十元由朱志民侵存,均達四個月以上未依法報繳,顯係蓄意侵佔國家稅款,經市稅務局查獲後,即連同應補繳營業稅及滯納金、罸金等共一億三千九百七十七萬六千六百五十八元,一併移送本市人民法院處理。該莫春泉對其犯罪事實先是百般狡辯,企圖抵賴,後因事實、證件俱在,無法狡卸,始承認錯誤。本市人民法院念其事後能遵限將應繳稅款及罰金等全數繳清,特予從寬判處徒刑七年,以勵自新。源源公連記負責人朱志民串通莫春泉侵佔鉅額稅款,處徒刑五年,以示懲戒。
   (潘文蔚)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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