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侵華史話(四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6688
颗粒名称: 美國侵華史話(四二)
其他题名: 三六、『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分类号: D676.5
摘要: 對於我們談過的美帝在華的一切罪行,要由美國政府自己講起來,那都叫做『美國在華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 中國 美國 條約 罪行

内容

對於我們談過的美帝在華的一切罪行,要由美國政府自己講起來,那都叫做『美國在華的合法利益』!這些『合』的是什麽『法』呢?原來指的是美、蔣私訂的一厚册『條約』、『協定』、『協議』、『議定書』等等。這裏頭最出名、最毒辣的一項,叫做一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訂於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是司徒雷登和王匪世杰簽字的;共計本約三十條,還附議定書十項,比起日寇的『二十一條』來,還多九條十款;同時侵略內容也比『二十一條』擴大百倍,因此平素就把它叫做『新二十一條』。這裏頭規定:美國人在全中國境內,享有『居住、旅行及經商』的自由;在全中國境內,有『不受干涉而從事經營商務、製造、加工、科學、敎育、宗教及慈善事業』之自由。並且,為了『居住、商務、製造、加工、職業、科學、宗敎、慈善及喪葬之目的』,在全中國境内,都有『取得、保有、建造或租賃及佔用適當之房屋,並租賃適當之土地,選用代理人或員工』之自由。又說:蔣介石給予別國人的任何優待,如果有超過美國人的地方,那,美國還是應該同樣享受一份。
   這裏頭又規定:美國的任何團體組織,也有在全中國境內『經營商務、製造、加工、金融、科學、敎育、宗敎及慈善事業」的自由;它們也有在全中國境内,『為商務、製造、加工、金融、科學、敎育、宗敎及慈善之目的,而取得、保有、建造或租貨及佔用適當之房屋,並租用適當之土地,選用代理人或員工而不問其國籍,從事爲享受任何此項權利及優例所必需之任何事項,並不受干涉』之自由。
   這裏頭又規定:美國人在中國領土享有通商航海之自由;要是什麽時候中國有了商船的話,當然也可以航到美國去,但『巴拿馬運河區却不在其內』。
   最後,這條約把它的全部要點歸納成兩句話,叫做美國人在中國享有『國民待遇』,美國在中國享有『最惠國待遇』。什麽是『國民待遇』呢?像前邊所列舉的那些『自由』:凡是中國人在全中國境内應該享有什麽權利,美國人在全中國境内也該同樣享有。什麽是『最惠國待遇』呢?這我們講的已經很多了:凡是蔣匪賣給別的外國人什麽□利,就算是同時賣給了美國。
   拿這條約跟美國資本和一切美國人在中國的行動對照起來,就不奇怪了。同時拿這條約和美國歷來强迫中國簽訂的各項條約對照起來,也就可以知道,這是美國侵華政策的最後「成功』了;因爲它確實把『門戶開放政策』擴展到全中國,確實把中國變成了美國的,確實把『最惠國待遇條例』貫徹到底。而且看了這條約,也顯得日本人的『二十一條』遠比不上,因爲那只着重的是要山東和滿蒙的特權,却不像此約包括到全中國!甚至連一九四〇年的「日汪密約』都比它不上,因為日本那時候光寫下要華北、內蒙和上海,沒有說連西藏、新疆……一切地區都在内,叫做『在全中國境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王春
责任者
司徒雷登
相关人物
王匪世杰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