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鎮壓反革命份子吳琼等五犯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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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6357
颗粒名称: 紹興鎮壓反革命份子吳琼等五犯處極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20日,紹興區專員公署判决反革命份子首惡匪特吳琼、樓志剛、沈受禧、應逸民、陳榮生五犯,處以死刑。
关键词: 匪特 特務 死刑

内容

(本報紹興訊)紹興區專員公署,於本月二十日判决反革命份子首惡匪特吳琼、樓志剛、沈受禧、應逸民、陳榮生五犯,處以死刑,經呈請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刑場執行槍决。
   按:吳匪琼,化名趙作民,男性,現年三十六歲,淳安縣人。兵痞出身。歷充蔣匪浙江保安處指導員、敎官、匪幹訓團指導員、保安獨立營營長、匪新一軍參謀、上校諜報處處長、情報科科長、大隊長等軍統特務工作達十餘年之久。一九四八年在我東北地區爲首組織大批特務,進行破壞我人民革命事業。四九年又組織匪特武裝,因我軍勝利進軍而潰散。其間該匪曾姦淫婦女達十五名之多,先後敲詐勒索無算。解放後,該匪與匪首毛森聯系,潛赴滬、杭、浙、贛一帶組織特務,積極進行破壞活動,終於為我捕獲,在獄期間,竟又繼續進行造謠破壞等反革命活動。
   樓匪志剛,男性,現年三十八歲,蕭山縣人。兵痞出身。歷充蔣匪壯丁大隊大隊長、軍事訓練總隊督練員、警察總隊大隊附、警察大隊訓練組長等反動工作達十二年之久。解放後,爲首組織匪特武裝,充任浙江保安司令部游擊縱隊上校支隊長,率領匪部竄擾我富陽、駱村、盛村、龍門等廣大地區,嚴重破壞我杭富公路綫交通,洗劫來往汽車,先後敲詐勒索大米一萬斤以上。
   沈匪受禧,男,現年四十歲,蕭山縣人。兵痞出身。歷充蔣匪社訓總隊督練員、壯丁大隊中隊長、金嚴師管區補充兵團連附、二十五集團軍總司令部少校服務員,衢縣、金華、龍游等地縣稅稽征處主任、八十五軍敎導總隊中隊長等反動工作達二十年之久。解放後,爲首組織武裝匪特,充任八婺第二支隊中校參謀主任,繼又充任總隊指揮官,兼第二支隊上校支隊長,率領匪特竄擾宣平、金華、湯溪等廣大地區。先後殘殺我革命同志四人、羣眾一人,搶刼我後方醫院一所。到處敲詐人民財物,勒索大米達三萬餘斤。
   應匪逸民,男性,現年二十六歲,諸曁縣人。歷充蔣僞紹興縣黨部錄事、三門縣政府事務員、紹興錫箔稅局稅務員、民國日報編輯等職。一九四八年加入蔣匪中統特務組織。解放後,藏匿軍火武器,積極圖謀破壞活動。
   陳匪榮生,男,年二十九歲,紹興人。一九四七年參加蔣匪中統特務組織,以郵局爲掩護,進行特務活動,經常與紹興中統特務頭子章鵬進行祕密破壞活動,供給匪部情報。紹興即將解放時,勾結「靑年救國軍」匪徒沈阿泰等,進行破壞活動。解放後,仍以郵局祕密掩護匪特倪俊樑,組織武裝匪特,進行破壞活動。我軍淸剿時,倪匪不能立足,該匪又送倪匪赴杭掩蔽活動。以上事實爲我長期偵察證實,冀該匪改過自新;詎該匪仍不知悔改,在去年我政府進行反動黨、團、特務人員登記工作,予以自新道路時,竟公然抗拒登記,遂爲我逮捕。
   以上五匪,罪惡深重,血案如山。爲堅决鎭壓匪特首惡,鞏固人民民主專政,根據政務院和最高法院頒佈之「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指示」,依法判處死刑,就地執行槍决,以昭炯戒。(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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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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