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後農村的私人借貸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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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5884
颗粒名称: 土改後農村的私人借貸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22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土地改革和私人借贷的文章。
关键词: 土地改革 高利贷 私人借贷

内容

王玉才同志:
   所詢農村私人借貸問題,是很重要的,這是當前增加生產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問題之一。這是各地農村工作幹部經常遇到的困難問題。對這問題若是處理得不適當,就會妨礙當前的生產工作和農村經濟的正常發展。特對此問題答覆如下:
   研究這個問題,首先要把「高利借貸」與「高利貸者」明確的加以區別。中共中央關於一九三三年兩個文件的决定中規定:『依靠高利貸剝削,爲全家主要生活來源,其生活狀况超過普通中農者,叫做高利貸者。應照地主成份處理。』『一切過去及現在的國民黨統治區域,不論城市、鄉村,債務中最大多數都是高利貸剝削。但不是依靠高利貸為其全家主要生活來源的,不能叫做高利貸者,應各以其成份處理。以爲凡有高利貸剝削的都是「高利貸者」,這是不對的。』據此,利息高低不能作爲「高利貸者」標準。
   對土改後農村私人借貸,我們認為:今後借貸利息,應田雙方自由約定,政府不限定利率,使農民能自由借貸濟急。限制利息的規定,不僅目前情况下與政府鼓勵私人自由借貸政策不符,而且也違背廣大羣眾的迫切要求。當然,低利借貸或通常利息借貸是應該鼓勵的,但不得機械規定利率,限制私人借貸自由。在已實行土改,廢除了土改前勞動人民所欠地主富農高利貸者的高利貸債務的農村,鼓勵私人自由借貸,對活動農村金融,獎勵勞動發家,發展農村生產是有好處的。沒有什麽可怕的地方。害怕農村發展私人自由借貸,是農業社會主義思想的一種反映,應該糾正的。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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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王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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