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商號等零星開支係內部單據免貼印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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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5702
颗粒名称: 工廠商號等零星開支係內部單據免貼印花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1年1月2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调整印花税问题的读者来信回复。
关键词: 印花税 单据 暂行条例

内容

林顯之君:
   詢問印花稅問題,茲答覆如左:
   一、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凡商事,產權等行為發生時,納稅義務人應分別按本條例第七條附表所列各目書立憑證,於交付或使用前貼足印花」。因此各納稅人於交易行爲發生時,均應該開給憑證或取得憑證。其工廠商號或企業機關之零星開支(如菜費車費等),由經手職工出具之證明單,因係內部單據,可免貼印花。
   二、貨款收據或預收貨款單據,如註明發貨票日期、號碼、品名、數量及價格者,可按件貼花(金額在一萬五千元以上未滿十五萬元者貼花二百元,十五萬元以上一律貼花五百元)。
   杭州市人民政府稅務局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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