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富農經濟」與「保護中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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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5499
颗粒名称: 「保存富農經濟」與「保護中農」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18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富农与中农问题的读者来信回复。
关键词: 农民协会 富民经济 中农

内容

何渭川先生:
   現在中國所進行的革命,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反封建。反封建的社會改革,主要是要經過反霸、減租到土地改革,一系列的鬥爭。在這個激烈的革命鬥爭上,我們需要爭取一切能够爭取得到的人,中立那些可以中立的人。這樣才能爭取反封建革命鬥爭的勝利,並且保證它順利的完成。反封建的鬥爭,是要依靠貧農和僱農來打破地主階級的。中農是靠自己勞動,或主要靠自己勞動來獲得生活來源,中農一般不剝削人,許多中農還要受別人小部分的剝削。他們對封建土地所有的剝削關係,是反對的。因此,應當保護中農。可是,富農這個階級的特點,就是富農自己直接參加農業主要勞動,因而應該嚴格地區別於地主階級;但他又以資本主義的方式,經常地剝削僱工剩餘勞動,因而他不同於一般勞動農民,而是剝削階級,即農村的資產階級。可是中國富農,一般地帶有半封建性,富農在農村中歷來是與地主階級結合在一起的。希望整個富農階級和農民一道積極反對地主階級是不可能的。雖然如此,我們可能而且應該中立富農。現在人民解放戰爭在大陸上已經基本上獲得了全面勝利,今後的任務,就要開始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建設和恢復與發展農業生產。因此保存富農經濟與保護中農是正確的政策。同時我們了解到土地改革完成後,富農在農業生產上所佔的地位的時候,當然會理解保存富農經濟所具有的意義。
   因爲在階級鬥爭上,是中立富農和團結中農,而在經濟上也就是保存富農經濟和保護中農。所以在土地改革上,對這兩個農村階級,就應當有不同的處理方法。這種不同的態度,具體的表現在土地改革法和農民協會組織通則上面。
   關於土地的沒收和徵收的問題,土地改革法規定一般地保護富農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不得侵犯。富農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動;但在某些特殊地區,經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徵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至於半地主式的富農出租大量土地,超過其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數量者,則徵收其出租的土地。但是對中農,土地改革法規定保護中農(包括富裕中農在內)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不得侵犯。並沒有規定徵收中農所有的出租的土地。
   農民協會是農民階級的戰鬥組織。農民協會是土地改革的合法執行機關。爲了切實地聯合中農和保護中農(包括富裕中農在內),農民協會組織通則規定:中農自願入會者得鄕農民協會委員會批准後,可成爲農民協會會員。同時劉少奇副主席的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吿,亦指出必須吸收中農積極分子參加農民協會的領導,規定各級農民協會的領導成分中有三分之一的數目由中農中挑選。這是保護中農的具體表現。因爲這樣可以避免貧農和僱農自主當家,不顧中農的意見和偏向,而達到切實保護中農的目的。可是富農的情形就不同了。農民協會組織通則規定:富農在土地改革開始前和尙未完成時不得加入農民協會。富農在土地改革後,才可以加人農民協會。中農加人農民協會只要鄕農民協會委員會的批准,就可以入會。可是富農要求加人農民協會,不但要在土地改革完成後,而且需要經過鄉農民大會或鄉農民代表大會通過後,才可以成爲農民協會的會員。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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