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以上無故不到庭法院即可以缺席判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4828
颗粒名称: 二次以上無故不到庭法院即可以缺席判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月11日關於離婚問題,除雙方自願離婚者外,應經調解及法院判决的程序,單方面登報聲明脫離夫妻關係,不生法律上的效力。
关键词: 法律 關係 雙方

内容

答張瑛君:
   關於離婚問題,除雙方自願離婚者外,應經調解及法院判决的程序,單方面登報聲明脫離夫妻關係,不生法律上的效力。假如你經調解程序之後,向法院聲請與男方離婚,而男方經法院合法傳訊而無故二次以上不到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答包偉君:
   關於婚姻問題,應該由男女雙方自己作主,任何人不得干涉。你的父親强迫你和某小姐結婚,這是不合法的,你可拒絕他迫你立結婚字據的要求,即使你立了這種字據,亦是沒有法律上的效力的。假如你要和某小姐解除婚約,你祗須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女方,表示你解除婚約的意思,即可達解除婚約的目的。答張城君:
   你與某女同居已六年之久,雖未取得法律上的夫妻身份,但已組織家庭彼此共同生活,在責任關係上就不能任意脫離,假如有子女的話,更應愼重。但如果你有正當的理由,必須和她脫離同居關係時,你可以聲請區人民政府調解。至應否給付生活維持費,應根據具體情况决定。答許予君:
   該項土地如非屬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載本報十一月二十二日)規定應沒收和徵收者,得向借用人收回自耕;對方拒絕交還,可由當地農會及區人民政府調解,或訴請市人民法院處理。答某讀者:
   你們糾紛旣經法院判决,自應遵判履行;如確實無力賠償,可聲請承辦法院緩期執行或分期執行。(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張瑛
相关人物
許予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區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市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