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前法領舘職員非法出售電訊器材已予驅逐出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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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4209
颗粒名称: 昆明前法領舘職員非法出售電訊器材已予驅逐出境處分
分类号: G210
摘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於1950年11月25、26日相繼破獲法僑艾思達、班海恩等非法私藏幷祕密出售無綫電設備器材案兩起。
关键词: 電訊器材 出境 處分

内容

(新華社昆明四日電)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於一九五〇年十一月二十五、二十六日相繼破獲法僑艾思達(前法國駐滇領事館副領事)、班海恩(前法國駐滇領事舘報務員)等非法私藏幷祕密出售無綫電設備器材案兩起。案件詳情如下:法僑艾思達於一九五〇年十一月廿四日下午三時,將私藏收發報機調節波長器三件交其工人武文亮,企圖由另一工人郭樹清介紹祕密出售。事爲昆明市公安局偵悉,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晨四時派員前往艾思達、武文亮住所,當場查獲收發報機器材。又法僑班海恩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半,將私藏大批無綫電通訊設備器材,交其工人王慶洲,企圖祕密出售。經昆明市公安局二十五日偵悉,當晚十時正値彼等出售時查獲。計有:小型諜用無綫電收發報機二架、大批無綫電收發報機零件及一五六六號信號槍一支。根據上述情形,昆明市公安局於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七日傳訊艾思達、班海恩等。艾、班等鑒於證據確鑿,無法隱識,遂承認上項違法行爲,幷親筆簽署供認屬實。按:無綫電通訊機器及設備器材不准外僑持有,必須依限呈繳,早在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日我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以公字第四七號佈吿全國外僑在案。前法國駐滇領事館人員竟匿藏幷私自出售無綫電通訊機器,甚至私藏與出售軍用信號槍,這是仇視與破壤我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的行爲,事實十分明顯。故昆明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特於一九五一年一月三日宣佈前法國駐滇領事舘人員艾思達、班海恩及前該國駐滇領事舘學習報務員于思迺、顧魯彩等四人自宣佈之日起,限三日内離境。該案從犯王□洲等另行分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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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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