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民事案件一般不翻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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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2521
颗粒名称: 舊民事案件一般不翻案
并列题名: 但如確有冤枉可檢證申訴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十六日,当代报刊登編者對任紀鍊、徐秋樵提出舊民事案件一般不翻案問題解答。
关键词: 編者 舊民事案件一般不翻案問題 解答

内容

㈠答任紀鍊君:
   在人民法院成立前的舊民事案件,已經執行完畢,除當事人確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准許重翻舊案。你如能提出確切證據證明確有寃枉或顯失公平的情形,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處理。起訴一般應向被告居住法院爲之。㈡答徐秋樵君:
   你如確有寃枉被誣情形,得舉出證據,訴請人民法院處理。(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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