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糾紛不能協議可報請區政府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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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1531
颗粒名称: 租賃糾紛不能協議可報請區政府調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当代报登载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对胡子鑒先生,陸玉書先生,徐强先生来信的答复。
关键词: 杭州市人民法院 来信 答复

内容

胡子鑒先生:
   (一)典期旣已屆滿,典契已由雙方協議取回當面焚燬,又另訂租賃關係,由徐姓出立租摺,這樣徐姓如果拖欠你的租金不付希圖抵賴,以典價未淸爲藉口,是不生效的。
   (二)房客拖欠租金,是可以追索的,至於你們的租賃糾紛不能協議時,可報由當地區鄉政府予以調解;如調解無效,可聲請桐廬縣人民法院予以調處。
   (三)在將要實行土改期間,凡鄕鎭的房屋,暫不可以出賣出典或以其他方式轉移。陸玉書先生:
   據你來函,未能將事實情形說得清楚明白,所詢要點也沒有寫出,不便置答。你如果認為金連增窰戶拖欠你的三千張平瓦,有意圖賴不交的話,你可報吿當地區鄉人民政府予以調解,或呈訴當地人民法院予以處理。徐强先生:
   你所詢問題,既在法院有案,審判人員自應根據調查實際具體情况,作合理合法之處辦;如果有其他意見,可以當庭口頭提出,或另以書面補呈之。
   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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