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土地如何減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1246
颗粒名称: 轉租土地如何減租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当代报登载解答呂紹炳,何敖齊来信提出关于轉租土地減租与婚姻问题。
关键词: 轉租 土地 減租

内容

答呂紹炳君:
   減租是人民政府在新解放區土地改革準備工作尚未完備的情况下,為減輕封建剝削,初步改善農民生活,恢復與發展農業生產起見,所必要的現行政策。你家出租的土地,係轉租土地性質,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公布施行的華東新解放區農村減租條例規定:「關於轉租土地所加租額,其轉租人如屬無永佃權者,一律取銷;其轉租人如係有永佃權者,按轉租的原租額減去百分之三十。」因之你去年按二五減收地租(即減收百分之二十五),今年則應按三!減收地租(即減收百分之三十),不能按土地正產量與佃戶平均分配。
   解放前農村一般債務,如係農民與農民之間的非屬於封建性剝削的高利貸,應本有借有還的原則辦理。你如能提出別人欠債的確切證據,可以要求償還,惟應注意研究債務發生的原因,清償遲延的責任(如債務人到期故意不還,或債權人於債款到期無故拒絕收受,或債權人出外所在不明,債務人無法向其淸償等類),和雙方經濟情况,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償還全部或一部。至要求償還方法,應由雙方根據過約定自行協議,協議不成時,由當地人民政府調解,或申請法院處理。答何敖齊君:
   現行婚姻法不以訂婚為結婚必要手續。結婚須男女雙方本人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依據你來函所述情形,可以解除婚約。至解除方法不拘,或以口頭表示,或以信件通知,均無不可。
   (編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編者
责任者
呂紹炳
相关人物
何敖齊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