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登記不入公會的廠商請工商局迅速作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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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958
颗粒名称: 不辦登記不入公會的廠商請工商局迅速作有效措施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当代报登载读者来信反映不辦理工商業登記,又不加入同業公會的店面照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在繳納行商稅,希望杭州市工商局注意這一事件的嚴重性,迅速處置。
关键词: 同業公會 行商稅 處置

内容

編者先生:
   我是一個規規矩矩做生意的商人。在這次工商局辦理工商業大登記的時候,我辦理了登記,而且我又加入了同業公會。公會派我十個單位一個月的會費我照繳,每月應納的稅款我照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我同樣的預繳,最近的寒衣捐我也一樣負担。我自問我是盡了民族工商業者所應盡的義務。但是有一件事情是使我想不通的,就是那些既不辦理工商業登記,又不加入同業公會,甚至要開就開,並不經過工商局核准的店家,也照樣掛起招牌在做他們的生意。說起來,他們有一小部份也照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在繳納行商稅,但實際上,他們非但不老老實實報營業額,而且像寒衣捐,消防住費等等,一點也不負担,比起正式的住商來,負担不知輕了多少。
   根據政府的法令,不登記,不入會的工商業者,是非法營業,妨害正當工商業的發展,政府是不允許的,應該嚴厲取締的,工商局的史副局長也曾經向我們明確表示,但至今沒有行動表現,這不但我個人表示懷疑,恐怕本市規規矩矩做生意的人都會懷疑。
   到今天為止,我搞不通的是:(一)有正式店面,但未辦理登記和入會手續,而收它百分之五的行商稅,是否完全合理,有沒有考慮到正式商店的一切負担是否輕於百分之五?(二)開的照樣在開,很多的店連什麽負担也沒有,成本輕,售價低,直接威脅正當商人。(三)我們已協助把不登記,不入會的非會員,列單報到工商聯,到現在已有一個月了,爲什麽沒有一點回音?
   我知道政府一定正在考慮這個問題,但希望能及時解决,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這里就個人所見,提供幾點意見,請工商局參考:
   一、希望工商局會同各公安局派出所分業普查,如發現有擅自開設,或早已開設而未登記未入會的商店,先進行說服敎育,限期辦理登記手續,如不遵守的,即勒令停業。
   二、重點的檢查幾個行業,如有說服不了,敎育不好的非會員,應予以嚴厲制裁,這樣便可教育了其他不遵守政府法令的非會員。
   這是不能再拖延的事情,希望本市工商局注意這一事件的嚴車性,詳細考慮,迅速處置。致敬禮
   中山北路一店
   主黃祥禎上
   十一月廿七日編者先生:
   我們是本市一羣工商業者,我們現在提出一個問題,請政府常局注意:
   據我們所知道的,凡是在本市開設工廠或商店,不論公營或私營,都應加入業務性質類似的同業公會爲會員。如沒有公會組織的,也應加入工商聯爲非公會會員,這辦法早經工商局通吿週知了。但是本市有許多廠商迄今未加入任何同業公會,雖經所屬公會一再的勸導,但仍是不理不睬,不獨公會無可奈何他,就是工商局也未作任何的處理。我們認爲這些廠商不遵守政府法令自由散漫,毫無組織觀念,在今天是不容許的。如讓他們就這樣下去,是會使我們工商界受到很大的影響。他們不入公會,不要繳納會費,不用統一發票,甚至不繳納工商業稅,一切負担都比入會的會員輕,於是一些對目前工商政策認識還不够的工商業者,都以爲入了公會反而大吃其虧,有的甚至想退出公會,更重要的使工商業稅的負担不能做到公平合理。
   這問題在政府看來也許是小事,可以慢慢處理;而在我們工商界的人看來,却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目前不容忽視,不容延緩的問題,希望政府當局迅速擬訂具體的辦法處理。
   本市陳世昌等一
   羣工商業者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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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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