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市地產税及農業税徵收範圍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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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830
颗粒名称: 杭市地產税及農業税徵收範圍劃定
并列题名: 上中下三區及各郊區市鎭部份一律徵收地產稅。
分类号: F129
摘要: 1950年杭州市地產税及農業税徵收範圍劃定。
关键词: 地產税 地產税 徵收範圍

内容

(本報訊)杭市地產稅與農業稅徵收範圍的劃分,市人民政府遵照省人民政府指示,按照土地使用情况劃分區別,防止徵收時發生重徵漏徵現象,現已根據本市各區具體情况訂出了「杭州市一九五〇年農業稅與地產稅劃分徵收規定」,其内容要點:
   一、城區上、中、下三區及郊區拱墅沿街部份,江干區沿南星橋一帶,艮山區沿河□上一部份,西湖區沿岳坟、裏、外西湖、南山路一帶,寬橋區沿寬橋直街部份的土地,係屬市鎭範圍,不論其使用情况如何,一律徵收地產稅。
   二、凡無農業收入的郊區土地,如宅基、場園、道路、河堤、海塘、飛機場、碉堡、荒坟、義坟、花園、洋房、工廠、倉庫、醫院、學校、廟宇,均不徵收農業稅,其餘土地除在一九五〇年地產稅徵收規定中規定減免者外,按坵徵收地產稅。
   三、徵收農業稅範圍的土地,如在同一坵土地內,一部份用於農業生產者,原則上應分別徵收農業稅與地產稅。如情况複雜區別困難時,根據農業收入爲主者徵收農業稅,否則以徵收地產稅的原則區別决定徵收。
   四、凡劃歸農業稅徵收範圍內的土地,經查定應徵地產稅者,由農業稅徵收機關造册轉交地產稅徵收機關依法徵收地產稅。
   上項徵收範圍的劃分工作,除已分別編造徵收清册外,並正由民政局會同財政局、稅務局及各區區公所共同派員出發各區進行實地查勘分別繪圖中。(胡盧)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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