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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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771
颗粒名称: 遺產繼承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对陳傑关于遺產繼承問題的答复。
关键词: 遺產 繼承 問題 答复

内容

陳傑先生:
   一、甲、乙、丙三人應平均分配繼承其父母之遺產,甲、乙雖死亡,而甲、乙之妻應各繼承其夫所分得父母之一部遺產。至甲方之女兒,應繼承其父母之遺產。又甲妻病故後所負之債務,以及甲方女兒之婚嫁費,應由甲方所繼承其父母之遺產內開支。
   二、甲女可以將繼承其父母之房產所有權狀攜帶回去,自行保管。
   三、甲女所負之債務,應由甲女自行處理。
   四、乙方妻子要求繼承甲方之宗祧可問以題的,依照;但不地方得繼習慣承其名義產業上的。繼承,是權,五乙丙、甲兩方方之不女得有平繼分承甲其方父之母產遺產之
   六、甲方之女如果自願放棄繼承產業之權,則乙丙兩方可以平分甲方之產的;至甲方對外之債務,也應平均代為償還。劉平先生:
   你哥哥如果行爲不檢,不事勞動生產,經你們勸告不聽時,可由你母親出名報吿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訓誡,或聲請人民法院予以教育,或脫離母子關係。鄭繼法先生:
   你所詢典地糾紛問題,雙方訂有契約,規定耕種期限,原則上是可以照契約履行的;但其中具體情况,尚須經過調查研究,可向杭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有合理合法之處辦。
   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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