澈底肅清杭市欠税清理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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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735
颗粒名称: 澈底肅清杭市欠税清理委員會成立
并列题名: 處理欠稅一般原則已決定基本上要求在下月半前一律完成
分类号: F129
摘要: 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廿五日,杭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杭州市清理欠稅委員會,澈底肅清杭市欠税。
关键词: 杭州市 人民政府 欠稅

内容

(本報訊)本年十月間杭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開會時,根據市稅務局在大會上的報吿,本市欠稅情况很爲嚴重,截至九月底止,各項欠稅即達十八億餘元之多。近兩月來雖經稅局大力催繳,可是舊欠未淸,新欠又來,欠稅情况仍然沒有好轉,市人民政府有鑒於這種疲頑拖延,不依限繳淸稅款的惡劣風氣,亟待嚴予糾正,特指示市稅務局會同工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房產管理處、店員工會及工商聯的代表,組織本市清理欠稅委員會。經過籌備期間相互交換意見,已於本月廿五日正式成立,同時舉行第一次會議。
   市淸理欠稅委員會共設委員十五人,互推稅務局局長宋德甫爲主任委員,副局長蕭振華爲副主任委員,其餘十三個委員是戴家勤(工商局代表)、溫玉明(人民法院代表)、荆子剛(公安局代表)、高來賓(房管處代表)、袁雪道(總工會代表)、余世漢(工商聯代表)、潘懷常、吳模、隨裕民(以上為稅務局代表)、孫均旺(上城區稅務所)、畢德義(中城所)、李靑(下城所)及戴儀齋(江干所)。
   會議中决定,爲了具體執行催繳欠稅的任務,並展開廣泛的宣傳敎育,在各區稅務所所在地成立分會,由各該區的稅務所、公安分局、區公所、房管處、店員工會、工商業同業公會各推代表組織之。
   同時會議中對於處理欠稅的一般原則,也作了如下的決定:
   ㈠工商業欠稅戶確因情形特殊(受災、賠累、歇業、變更使用等)或確屬無力負担,經取得所在區區公所,及店員工會、工商聯合會之證明,或非工商業欠稅戶(指工商業以外的欠稅戶或其代理人、使用人等)取得所在住區區公所及公安派出所之說明,提出申請,並經市稅務局各區稅務所調查屬實者,得減免其正稅或滯納金之一部或全部,如僅核定減免所欠稅款或滯納金的一部,其仍應繳納所欠稅款或滯納金部份,應依規定的期限如數淸繳。
   ㈡欠稅戶因稅額較大,無力一次措繳者、應向各區稅務所申請,經查明係屬暫時困難,得由本會根據其實際情况,採用分期淸繳的辦法,分別核定其每期應繳欠稅的數額及期限。欠稅戶應依照上項規定,將其各期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分期繳清。
   ㈢不合前二項情形的欠稅戶,得酌定繳納期限通知於催繳限期內如數繳清。
   ㈣各欠稅戶能依規定的期限,淸繳其應繳欠稅的稅額及滯納金者,得免收自催繳通知日起至繳款日止之滯納金,否則仍應依規定加收滯納金。
   ㈤各欠稅戶在限期内不淸繳其應繳欠稅的稅額及滯納金者,由本會呈由市府核定,轉令公安局或區政府(公所)負責協同催繳,如仍不繳納者,移送人民法院處理,並得拍賣其財產抵充之;至於過去已經稅局移送法院案件,應由法院依法處理,但得由本會提供處理意見,以供法院參考。
   這一次催征欠稅的工作,基本上要求在十二月十五日前一律完成。為了使得一些有納稅能力,而故意拖延不繳的疲頑戶有所懲誡起見,淸理欠稅委員會决定請市人民法院成立稅務執行組,配合進行。同時,對遵守政府法令,依限繳淸欠稅的個別業戶,該會亦將予以表揚。務期弄清是非,賞罰嚴明。(遠謀、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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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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