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同庚等抗繳國稅法院分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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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0460
颗粒名称: 周同庚等抗繳國稅法院分別處分
并列题名: 除追繳欠稅外,周同庚判徒刑一年,陸卿梧處勞役一月
分类号: F129
摘要: 1950年11月杭州市法院分別處分抗繳國稅者,除追繳欠稅外,周同庚判徒刑一年,陸卿梧處勞役一月。
关键词: 杭州市 抗繳 國稅

内容

(本報訊)杭市稅務局對一些楡漏稅款之刁頑商人,及屢經敎育仍蓄意拖欠,頑抗不繳,蔑視國家稅收的欠稅戶,决移請法院追繳,並依法予以處分,最近判决者有兩戶。茲誌兩案處理經過如下:
   ㈠周同庚在本市湖墅珠兒潭四十一號開設恒和庚記酒號,平時營業不立正式賬册,任意記載,所開發票,大頭小尾,每月均匿報營業額。經市稅務局查明,計自本年一月起至八月止,偸漏營業稅八、五三七、七五九元,印花稅八六九、七〇〇元,賬册印花一二、八〇〇元,及扣而不繳臨時商業稅六、二五一、四〇七元,經移送本市人民法院,該犯初尙狡辯,企圖減輕刑事責任,終因罪證確鑿,無法抵賴,一一承認。如此玩忽稅收法令,實無可恕,法院按照妨害稅收論處,判决徒刑一年,稅款嚴限追繳歸公。
   (二)本市松木場河東一三七號陸源盛魚行,有意積欠營業稅、所得稅等稅款一六二萬,經市稅務局松木場查徵站多次催繳,然該行經理陸卿梧狡滑頑固,毫無納稅自覺性,平日生活非常腐化,將行中生意所得盈餘盡量揮霍享受,且其家庭又極富有,蓄意欠稅,對稅局催稅同志一味敷衍、欺騙,當面則請求延期,背後却對人說:「稅款欠欠有啥關係,橫豎政府寬大,稅局不能把我怎麽樣」等歪曲論調,經市稅局移送本市人民法院處理,已判决除追繳稅款外,並處勞役一月,以改造其錯誤思想。
   (文蔚)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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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蔚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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