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區農村債務糾紛問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9836
颗粒名称: 關於新區農村債務糾紛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1月17日当代日报登载了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關於新區農村債務糾紛問題的答復。
关键词: 農村 債務 糾紛

内容

魯迪先先生:
   一、據你所詢,係屬新區農村債務糾紛問題,應依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佈的「新區農村債務糾紛處理辦法」辦理(十一月八日浙江日報及本報登載)。
   二、乙某旣係介紹人,與保證人不同,其應證明債務,不負追討之責。甲祗能向丙直接追討。
   三、債務人丙旣已亡故,其生前的債務是否由其子清償,要看其子是否繼承丙之財產以爲斷。
   四、甲的債依照上面一、二兩項的情况,如可以向丙子追討,即可挽乙與丙子一同協商和解,或報請當地區鄉(村)人民政府會同農民協會處理之。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魯迪先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杭州市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