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走私獎勵吿密中央稅務總局訂定緝私獎金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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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8859
颗粒名称: 杜絕走私獎勵吿密中央稅務總局訂定緝私獎金分配辦法
并列题名: 省稅務局通令各地遵照執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1月,爲杜絕走私漏稅,獎勵羣衆吿密,浙江省稅務局根據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稅務總局訂定之緝私奬金分配及處理辦法。
关键词: 中央稅務總局 緝私奬金 分配

内容

(浙江省新聞處訊)爲杜絕走私漏稅,獎勵羣衆吿密,省稅務局根據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稅務總局訂定之緝私奬金分配及處理辦法,通令各地遵行,此項辦法要點如下:
   一、在全國各地不論任何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個人或羣衆協助稅務機關緝獲逃稅漏稅及其他違章走私行爲案件者,均依本規定發給緝私罰沒奬金。
   二、罸沒款每一案提奬總額以不超過二千斤小米為限(各大行政區以主糧為標準),如有特殊案件,經呈奉中央稅務總局或區管理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前項獎金分配辦法,按下列各款分別處理:
   ㈠羣衆協助稅務機關緝獲者,提給本案罰沒款百分之五十的獎金,並按下列標準分配之:1.事先探悉並能緝獲將全案人證送交稅務機關因而罰沒者,查獲人應得獎金之全部數人合辦者,按出力大小分享。2.事先探悉向稅務機關或稅工人員密報因而緝獲者,密報人應得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四十;密報後並協助辦案者,根據其出力大小,應得本案奬金額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如有其他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協助時應酌情提給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3.當場協助辦案者,根據其出力大小,由稅務機關提給本案應得獎金總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如有其他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協助時,應酌情提給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4.同一案件如有數人密告者,以主要告密人爲主,其他在應得獎金內分配之。
   ㈡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個人協助緝獲者,提給本案罰沒款百分之四十的獎金,並按下列標準分配之:一、事先探悉,自動協助緝獲,並將全案人證送交稅務機關因而罰沒者,應得奬金之全部。二、事先探悉,經向稅務機關告密因而緝獲者,應得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四十,密報後並協助辦案者,根據其出力大小,應得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七十。三、被邀或當場協助辦案者,由稅務機關根據其出力大小提給本案獎金總額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四、上項獎金歸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共同分配或歸個人,由該機關、部隊、團體自行决定。
   四、緝私獎金之發給,應由執行罰沒款之稅務機關於罰沒决定後,罰款應即時發給獎金,沒收品應即時由縣局估價於罰沒款留存數中支付,但沒收品變價後,如有差額,不予多退少補。
   五、受獎人員或單位不願領取獎金者,其獎金應即歸庫,並得由經辦稅務機關呈報中央稅務總局或區管理局轉請政府酌給名譽獎勵、如不願受表揚者,經辦機關應代為保守秘密,不予發表。
   六、不論機關、部隊、團體工作人員個人或羣衆,凡應協助緝私受傷致疾或死亡者,得由經辦稅務局所呈請上級局或當地政府給予醫藥費或撫卹金,並報中央稅務總局或區管理局備案。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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