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壓反動地主破壞土改嘉興人民法庭審判不法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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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8425
颗粒名称: 鎮壓反動地主破壞土改嘉興人民法庭審判不法地主
并列题名: 龔德明處刑三年,金錦福處刑二年,錢林江尙待續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22日,嘉興縣人民法庭判處不法地主翼德明、金錦福二名徒刑,又錢林江一名尚待繼續偵訊。
关键词: 地主 犯罪 嘉興

内容

(本報嘉興訊)爲了保障土地改革秩序及保護人民財富,嚴懲不法地主破壞土改,嘉興縣人民法庭於十月二十二日判處不法地主翼德明、金錦福二名徒刑,又錢林江一名尚待繼續偵訊。
   本縣土改工作,自以新塍區高照鄉爲基點,逐步向全區開展後,其間少數不法地主故意毁壞農具,變賣財物,造謠作非,威嚇羣眾之事,屢有發生。縣人民法庭獲悉此種情况後,即於十月十九日由審判長張澄秋,副審判長張俊率同審判員及書記十二人下鄉,進行調查。
   二十日即組織原告團,收集具體材料,並對在押的不法地主龔德明、金錦福、錢林江三人加以預審和個別了解情况。二十一日張審判長邀請新塍各界代表,舉行座談會。了解情况,聽取意見。並聘請張彥立(區長)、張文若(工代)、周順官(農代)、張桂榮(婦代)、沈望之(文敎代表)、程彭岑(靑代)、許松坤(開明人士),張德福(商代)等八人為陪審員。二十二日開始正式審判。
   法庭利用原有的戲台,佈置簡單肅穆。十一位審判員,八位陪審員,依次坐在台上。八百多的旁聽羣眾,魚貫入席。三個不法地主,高立在台前的板凳上。
   抗繳農業稅
   賣去耕牛農具
   隨即宣佈開庭。首先審判的是龔德明。三十九歲。原籍紹興(出生在嘉興)大通鄉大通村人,有田七十七畝五分,全部雇工耕種,本人不參加勞動。在日僞時期,曾串通僞鄉長翁阿三為非作惡,强佔雇工姚阿南未婚妻為妾。解放前曾勾結匪首徐常海,欺壓人民。此次破壞土改中,犯罪行為有四:一、抗繳農業稅一千九百斤,將食米十九□沉沒河中,二、挑撥離間,威脅村幹說:收國民黨來殺你的頭」;三、「買小敎屠哲希,企圖爲他包庇少報田畝;四、在土改中賣去耕牛一頭,新車盤一只,刀耙一把。又交椅二把,門板二塊,銅茶壺一把,茶几一張,床一張,脚盤二只,運到烏鎭去匿藏。以上事實,違犯華東懲治不法地主暫行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一、四兩款;判處徒刑三年,褫奪政治權五年。拆破毀壞房農屋具
   第二個審判的是金錦福。五十二歲,復興村人,全家十五個人口,有田一百十九畝,祇有「養子」金瑞林參加勞動;完全依靠剝削和雇工勞動爲生。此次土改中犯罪行為是:一、拆毁多餘房屋四間,又拆除船棚一間;二、破壞農具:原有之大船一隻,藉詞破舊沉沒河中;三、假分家,並分散其所有農具;四、造謠惑衆:在由新塍鎭回復興村的航船上說:「桃花紅,楊柳靑,國民黨回嘉興」,又在地主嚴才忠家裏說:「我們想個啥辦法,讓他們自己鬧起來,土改改不成;我們還是老闆,他們還是長工。」等等。根據以上犯罪事實,判處徒刑二年,褫奪政治權四年。造謠威脅衆惑幹部
   最後審訊的是錢林江。四十五歲,大律鄉新橋村人。在日僞時期任僞鄉長,全家九個人口,有田二十七畝,犯罪行爲是:一、勾結匪首張鵬飛。二、任僞鄉長時期,爲日海軍徵收復禮鄉軍米,共收入十餘担米,全部為他侵佔,因而引起日海軍下鄉擄掠。三、去年七月曾勾結匪徒向高阿棠硬借米一石,向顧連生借三石;四、霸佔錢阿五土地一分;五、造謠惑衆,威脅幹部,毆打小組長錢阿五等等。經審訊後,縣人民法庭認爲尙待繼續偵訊後再行宣判。
   全部審結後,即由工人代表張文若,文敎代表沈望之等分別講話,一致擁護人民法院的判决。(右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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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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