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直接生產之農作物一律征收農業税不另征工商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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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8058
颗粒名称: 農場直接生產之農作物一律征收農業税不另征工商業稅
并列题名: 如兼營農具、蟲藥、肥料等仍課征工商業稅。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杭市稅務局奉省稅務局轉到中央財政部通知,關於農場及類似農場性質組織的征稅規定。
关键词: 稅務局 農場 規定 農作物

内容

(本報訊)杭市稅務局奉省稅務局轉到中央財政部通知,關於農場及類似農場性質組織的征稅規定如下:
   (一)不分國營、私營、專業經營或混合經營之農業墾植公司及農場,凡自土地直接生產的農作物,均依農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征收農業稅,不再易外征收工商業稅。
   (二)前項農業生產組織,除土地直接生產的農作物,依前項規定課稅外,有兼營農具、蟲藥、肥料、飼養等業務者,應分設帳簿,按其銷貨額及所得額課征工商業稅。
   省稅務局並補充規定,凡農場已征收農業稅者,不應再征收工商業稅,以前已照規定征收者,暫不退還。
   (又訊)市稅局層奉華東區稅務局關於貨物稅的一些指示,彙誌如下:
   一、水泥與水泥製溝管應分別徵稅。
   二、土燒酒改製露酒者應分別徵稅。
   三、核稅時不論依據市場批價或出廠牌價,均應包括容器價格在內。
   四、糖水酒(即漏水酒)應暫按百分之百的稅率徵稅,地瓜酒按菓木酒徵稅,白水酒按白酒稅率百分之百徵稅。
   五、木板改製免辦改製手續。
   六、貨件上原貼憑證部份脫落損壞者,貨物持有人得憑完稅照或分運照向當地稅務局報驗,如確無漏稅情弊,可准予蓋戳運銷,完稅照或分運照遺失時,如貨件十所貼憑證齊全,手續完備者,貨物持有人得登報作廢,檢同報紙,向當地稅局報驗,經查明屬實,可發給運銷證件,幷於運到目的地后,向稅務局報驗繳銷,上項照證認爲有疑問不能作爲有力的已稅憑證者,應行補稅。(世昌、文華)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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