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進行營業行為者均須扣繳臨商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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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7567
颗粒名称: 在本市進行營業行為者均須扣繳臨商税
并列题名: 義成等八家水菓號補行繳稅其他行業有同樣情况應卽補報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0年10月,杭州市稅務局,發現本市水菓業義成、協豐等八家行號,有八萬一千餘斤香蕉進貨發票,均為上海座商所開立。
关键词: 稅務 扣繳 臨商税

内容

(本報訊)杭市稅務局,近發現本市水菓業義成、協豐等八家行號,有八萬一千餘斤香蕉進貨發票,均為上海座商所開立,進貨行號本身未具運輸證照,亦無採購費用之支出,顯係上海座商來本市推銷,而未照章扣繳臨時商業稅。該局當即進行調查,了解該業此項進貨係用電信與上海座商聯絡,先約一個價格尺寸及數量限度,由該上海座商從廣東採購運經杭州時在杭州撥交,所有運輸責任及費用損失等均由上海銷售商負責,本市進貨行號只是就地收貨,過秤後確定數量,(有時數量過大,進貨行號沒有如此力量,但亦予接受,以作賒銷,陸續滙款付清),於結賬匯付價款,再開立發貨票寄來,才算交易正式成立。根據這一情况,營業行爲顯在本市,本市進貨行號自應照章扣繳臨時商業稅,該義成等八家行號因對稅法不够注意,以致均未扣繳,但尙無串通舞弊故意逃稅之企圖。市稅務局根據實際情况不作逃稅處理,已限該八家行號於本月二十五日前補繳臨時商業稅,(如上海銷售商補具外銷證,則可按其本業稅率補繳座商外銷營業稅)。同時本市其他行業如有同樣情况,應自動向稅局補報,所繳稅款,可向納稅義務人(外埠銷貨座商)算回,而該外埠座商持憑本市納稅憑證在其本埠得免重徵此項營業稅。
   (潘文蔚)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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