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司法工作方針與任務全省司法會議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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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7201
颗粒名称: 明確了司法工作方針與任務全省司法會議閉幕
并列题名: 會中傳達了華東及全國司法會議精神並研討統一民刑案件審判方針等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10日,與人民法庭幹部集訓同時,結合召開的全省司法會議,歷時十四天結束。
关键词: 法庭 幹部 集訓

内容

(本報訊)與人民法庭幹部集訓同時,結合召開的全省司法會議,歷時十四天,已於本月十日結束。此次會議由各地區省分院、市法院代表與省法院各部門工作同志共二十餘人參加,會議的中心內容為:㈠傳達華東及全國司法會議的基本精神和若干决定,並研討執行;㈡統一觀點,統一程序和統一民刑案件的審判方針;㈢反映各地司法工作情况,研究若干共同存在的必須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問題。會議由省人民法院作了關於統一觀點問題、審判問題、訴訟程序問題、監所工作以及司法行政工作等五個報告,經過有重點地進行討論,並提出若干修正意見,由省法院繼續加以整理。
   通過這次會議,在討論統一觀點和司法工作的方針任務問題上,首先體會了董必武副總理的指示:「司法工作是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最銳利的武器,如果說司法工作不是第一位的話,也是第二位。」使大家在思想上進一步認識了自己所担任工作的重要意義。會議並對個別地區領導上對司法工作不够重視的實際例子加以分析批判,一致認為要轉變若干仍以司法工作為可有可無的不正確觀點和戰爭時期的作風,並從思想上廓淸僞六法的影響。在討論目前司法工作的中心任務時,强調人民法院必須以主要力量担負起人民法庭的工作,而其他法院工作,亦須配合中心工作,通過自己的審判任務,及時地鎭壓反革命份子的活動。同時闡明公共財產爲國家經濟建設的主要物質基礎,批判了各種對破壞事件抱輕忽和原諒的觀點,聯系保衛征粮和保護倉庫等工作,明確了保衛國家經濟建設的任務,因而認識目前司法工作的中心任務必須與秋征土改密切相結合。
   在審判問題上,會議研究了鎭壓與寬大相結合,審判與調解相結合的方針,對於羣衆路綫的審判方式和實事求是調查研究的審判方法,交換了具體經驗。對於各種民刑案件的處理方針,民事方面着重研究婚姻案件與債務案件中若干疑難問題;刑事方面着重硏突與人民法庭職權有關案件的量刑問題。
   在訴訟程序方面,會議討論了如何簡化程序,並檢討了過去本省執行審級制度、上訴制度、覆核制度等若干繁複現象,决定了今後改進的大體辦法,由省法院儘先起草,報准施行。而對於特種案件不同的程序,則另作規定。
   在監所問題上,分析了新舊監所的不同本質,認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監所必須實行懲罰管制與教育改造相結合的方針,而在犯人的管敎工作上,必須注意下列三個原則:㈠勞動改造與思想敎育相結合;㈡犯人生產與國家經濟建設相結合;㈢犯人生產敎育應與出監就業相結合。根據中央指示方針,會議並同意省法院所提出分區設立勞動改造所的計劃,並視各地社會經濟條件有重點地創造典型。此外對囚粮問題,警衛武裝問題和生產基金問題,也研究了進一步改進和解决的辦法。
   在一般司法行政工作方面,草擬了省分院、縣法院及勞改所、看守所的內部編制,並依華東指示原則分別執行□其他如經費問題,幹部問題等,也討論初步解决辦法,並明確了今後司法工作幹部的主要來源。
   此次會議特別强調了清理積案工作。認爲這是關係着整個政策問題,必須當作爲目前異常迫切的主要工作之一。如不抓緊處理,就會造成脫離羣衆,引起混亂的嚴重後果。决定根據華東指示,組織力量,重點清理,首先清理刑事案件,同時亦盡早清理民事的重要案件,必須做到好快兼備,反對只顧快的草率從事,及不必要的繁瑣手續,拖延時間,並且要爭取在實行土改前完成任務。
   會議期間,各出席代表並參加人民法庭幹訓班聽取各首長的報告。會議結束之後,由省人民法院吳院長將會議內容向人民法庭幹訓班全體受訓同志作了扼要的傳達。各與會代表均表示在回到工作崗位後,將更有信心地把工作搞好,有的並準備在最近期內召開一次專區司法工作會議,再把這次會議的决定和精神貫澈下去。(省人民法院通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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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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