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頒佈前已經離婚的雙方同意可補辦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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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6766
颗粒名称: 婚姻法頒佈前已經離婚的雙方同意可補辦登記手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14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關於婚姻法頒佈前已經離婚的雙方同意可補辦登記手續的回復。1
关键词: 婚姻法 登記手續 家庭

内容

王秀珍君:
   你爲王姓養女,如果王姓逼你爲娼以及包辦你的婚姻,都是違法的□爲,現在人民政府絕對嚴禁制裁的,你可提出證明,向當地人民法院控訴,即可予以解放自由,走上光明坦途。王偉業君:
   一、協議離婚,在婚姻法頒行以後的,應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如在婚姻法頒行前的,男女雙方同意補辦登記手續,也可同到民政局聲請登記。二、離婚後所生的男孩,甲認爲非其親生,如能提出有力證明,可以訴請法院確認,否則不能擺脫父子關係的。三、在甲夫婦未離婚前,某乙確與其妻通姦破壞家庭,而有證據者,可向人民法院控訴。曾秀芬君:
   一、男女一方堅决要求離婚的,得由區人民政府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時,應即轉報縣或市人民法院處理。二、你丈夫如果堅决向你提出離婚,而自己不願與之離異時,可聽其主動聲請或吿訴,届時人民政府和法院自會有合法合理的處辦,照顧孩子的扶養敎育,並照顧你的生活。
   杭州市人民法院法律問答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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