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者的殷鑑杭縣人民政府槍决兩貪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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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6623
颗粒名称: 貪污者的殷鑑杭縣人民政府槍决兩貪污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8日,杭州縣人民政府在臨平西茅橋槍决貪污犯徐賢超、曹季民二名。
关键词: 貪污犯 徐賢超 曹季民

内容

(本報臨平訊)杭縣人民政府於八日在臨平西茅橋槍决貪污犯徐賢超、曹季民二名。
   查貪汚主犯徐賢超又名徐政,男性,現年二十五歲,永嘉縣楓林鎭人,原任僞杭縣地籍整理處科員,爲我人民政府留用,於去年六月,派赴臨喬區糧庫工作,任會計之職,與出納員曹季民互相勾結,共謀食汚,私刻縣印,及臨喬區糧庫菱形章、長戳、校對章共四枚,勾結交糧戶,拉攏親友,出賣粮票、收據、窩藏贓物,大肆貪污,總計貪汚國庫榖三十七萬五千五百八十八斤。調縣後,該犯深恐事後發覺,於三月六日,攜帶贓物、現款,企圖濳逃,爲我捕獲。
   貪污同謀犯曹季民,男性,現年二十二歲,天台縣城區城北人,曾任僞杭縣博陸鄉公所總幹事,去年六月入我臨喬區糧庫任出納員,與徐犯共謀貪污,僞造賬目,計分得人民幣四百十萬元,黃金十四兩,及其他物資總値稻榖三萬餘斤,於本年二月二十八日晚潛逃,假造證件,化名曹琳,考入我軍政大學,經偵緝於三月二十六日緝獲到案。
   以上兩犯,經杭縣人民政府多次審訊,證據確鑿,均供認不諱,此等貪污公粮、公款,禍國殃民之徒,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懲治貪污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經該縣呈請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准,判處死刑,於八日下午押解犯罪地臨平,召開公審大會,宣佈罪行後,驗明正身,執行槍决,以昭炯戒。(俠夫)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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