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商、營造等業營業稅税率分別調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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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6162
颗粒名称: 油商、營造等業營業稅税率分別調整
并列题名: 臨商佣金按百分之七征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8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浙江省稅務局近奉令調整油商、營造等部份行業的營業稅稅率,茲誌調整的行業及實施日期。
关键词: 油商 營業稅 營造業

内容

(本報訊)省稅務局近奉令調整油商、營造等部份行業的營業稅稅率,茲誌調整的行業及實施日期於下:
   (一)油商業:本省原規定按營業額百分之三計征營業稅,自九月份(指稅收所屬月份)起,改按米麵粮商業的營業稅稅率百分之二徵收。座商外銷部份,在九月份已按百分之三稅率繳納者,不再退還。
   (二)營造業:本省原規定按包作業百分之三的稅率計徵營業稅,自九月份(指稅收所屬月份)起,改按其他製造業的營業稅稅率百分之二徵收。
   (三)固定工商業兼營特約經銷收益:本省原規定按代理經銷業百分之六稅率計徵營業稅,自九月份(指稅收所屬月份)起,委託商及承銷商雙方已根據省稅務局及各地稅局特約代銷徵稅規定辦理手續者承銷商佣金或手續費收入部份,改按百分之十的稅率計徵營業稅,未按照規定辦理手續者,委託商及承銷商雙方均應按照營業額依率計徵營業稅。
   (四)臨時商業佣金收益:本省在七月份以前,臨時商業稅稅率,係根據工商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依座商分業營業稅稅率加百分之一徵收。佣金收益部份座商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六,加徵百分之一,稅率為百分之七。六月三十日中央財委調整稅收的通知中,規定臨時商業稅的稅率,自七月份起一律按百分之五徵收,本省奉令後當即遵照執行。但實際上,座商佣金收益仍按百分之六徵收營業稅,而臨時商業佣金收益則僅依百分之五課徵,在稅負上,有欠合理。省稅務局近奉中央稅務總局通知,臨時商業佣金收益部份之稅率,一律改按百分之七徵收。並經於九月二十日通令所屬各局,自奉令日起執行。凡代客買賣行爲發生在各地稅局奉令實施日以前者,按舊稅率徵收;發生在奉令實施之日以後者,按新稅率徵收。座商扣繳部份,以支付佣金日期爲標準,根據上項原則徵收。(杜述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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