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友好條約及五個協定兩國已在北京互換批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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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06143
颗粒名称: 中蘇友好條約及五個協定兩國已在北京互換批准書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0年10月8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中蘇友好條約及五個協定兩國已在北京互換批准書。
关键词: 中蘇友好條約 批准書 原件

内容

(本報收音)中央人民電台廣播北京七日消息,中蘇兩國已經在北京互換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其他五個協定的批准書。關於互換上述條約與各項協定的批准書的公告,原件如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與其他五個協定互換批准書的公告
   一九五〇年九月三十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周恩來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駐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尼·維·羅申在北京互換下列各批准書:
   □一九五〇年二月十四日在莫斯科簽訂,並於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一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及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所批准的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中蘇兩國關於中國長春鐵路、旅順口及大連的協定和中蘇兩國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之批准書。
   一九五〇年三月二十七日在莫斯科簽訂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日批准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一九五〇年六月三日批准的中蘇兩國政府關於在新疆創辦中蘇石油股份公司的協定以關於在新疆創辦有色及稀有金屬股份公司的協定之批准書。
   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在莫斯科簽訂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一九五〇年五月十二日批准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最高蘇維埃主席團於一九五〇年六月三日批准的中蘇兩國政府之間的貿易協定之批准書。
   互換批准書時出席者:
   中國方面有: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政務院副總理董必武、陳雲、郭沫若、黄炎培,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辦公廳副主任閻寶航、賴亞力,蘇聯東歐司司長伍修權,貿易部部長蘇季壯,重工業部代理部長何長工,燃料工業部部長陳郁,鐵道部副部長呂正操。
   蘇聯方面有:商務代表米古諾夫,大使舘參贊費德林、史白夫、華士諾夫,大使舘祕書薩福隆和卾希普。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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